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0-11-21,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郑州雁鸣湖镇新月路西段等九条市政道路边坡绿化工程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郑州,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编号:中牟磋商采购-2020-100,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雁鸣湖镇新月路西段等九条市政道路边坡绿化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凭企业CA锁登录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mxggzy.com/),点击“交易主体登陆”下载所含格式(.ZMZF格式)的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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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中牟磋商采购-2020-100 |
2、项目名称:雁鸣湖镇新月路西段等九条市政道路边坡绿化工程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预算金额:1,071,990.25元 |
最高限价:1071990.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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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雁鸣湖镇新月路西段等九条市政道路边坡绿化工程 | 1071990.25 | 107199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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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6.1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所有内容 6.2工期:30日历天; 6.3质量要求:合格。 6.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执行促进中小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相关政策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8年或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纳税及缴纳社保凭证)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劳动合同和本企业缴纳的近半年内以来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8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投标人自行查询后须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中标后如若采购人查询其存在以上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0年11月23日 至 2020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投标人凭企业CA锁登录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mxggzy.com/),点击“交易主体登陆”下载所含格式(.ZMZF格式)的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资料 |
3.方式:潜在投标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进入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mxggzy.com/),进行投标人/供应商会员注册,(注册步骤详见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完成后需到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科(中牟县房产大厦18楼)进行现场审核,现场需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审核通过,供应商需在中牟县房产大厦18楼办理CA锁,办理完毕携带CA锁到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科(中牟县房产大厦18楼)审核激活。供应商通过CA锁登陆进行网上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文件的下载 |
4.售价: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时间:2020年12月0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牟县商都路房地产大厦4楼)第三开标室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1.时间:2020年12月0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牟县商都路房地产大厦4楼)第三开标室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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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为了切实减轻相关供应商重复提交证明材料的负担,《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交《声明函》即可,无须出具证明声明函内容的其他材料,竞争性磋商小组不对其资格进行审核和认定。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雁鸣湖镇东漳村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方式:0371-6232003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中弘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133号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2502室 |
联系人:狄先生 |
联系方式:0371-6328804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狄先生 |
联系方式:0371-63288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