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0-11-2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汕头汕头市生态环境局练江海门湾桥闸断面达标保障技术支撑服务项目第二包:现场调查及技术咨询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汕头,所属行业分类:技术咨询,招标编号:440500-202010-039-0027,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练江海门湾桥闸断面达标保障技术支撑服务项目(第二包:现场调查及技术咨询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04号金龙大厦B幢2102号房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500-202010-039-0027
项目名称:练江海门湾桥闸断面达标保障技术支撑服务项目(第二包:现场调查及技术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5,603,060
最高限价(如有):560306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练江海门湾桥闸断面达标保障技术支撑服务项目(第二包:现场调查及技术咨询服务)(第二次)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 包号
| 年度工作
| 内容
| 预算
(万元)
|
1
| 第二包
| 2020
| 练江流域降雨期间污染防控技术服务
| 114.00
|
2
| 第二包
| 2020
| 海门湾桥闸断面水质动态研判及溯源分析
|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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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二包
| 2020
| 练江下游水华风险防控研究及风险研判
| 198.00
|
4
| 第二包
| 2021
| 练江流域降雨期间污染防控技术服务
| 114.00
|
5
| 第二包
| 2021
| 海门湾桥闸断面水质动态研判及溯源分析
| 84.306
|
6
| 合计
| 560.306
|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至2021年12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上述网站的信用记录截图,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投标)。
②若投标人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建议投标人先自行到该网站查询确认本行业或单位是否已被覆盖),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上述书面承诺最迟于本项目评审结束前提供。
(4)投标人须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检测能力范围含水和土壤);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6)已登记报名成功并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11 月23 日至2020年 11 月 2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04号金龙大厦B幢1602号房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04号金龙大厦B幢2102号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丰泽庄东区5幢
联系方式:0754-88627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04号金龙大厦B幢2102号房
联系方式:0754-884601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工
电话:0754-88460129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20 年 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