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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疗设备竞争性磋商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医疗设备竞争性磋商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0-11-24
详细内容:
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0-11-21,截止日期:2020-1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韶关医疗设备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广东-韶关-新丰县,所属行业分类:医疗,招标编号:440233-202011-210027-0003,招标文件售价:(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医疗设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10栋306-307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233-202011-210027-0003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0,000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医疗设备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成交地点:新丰县中医院

(2)内容、规模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

全自动五分类血液分析仪

1台

550,000.00

550,000.00

2

移动式空气消毒机(小)

4台

3

移动式空气消毒机(大)

1台

4

无创呼吸机

1台

5

心电监护仪

2台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初次报价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

①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②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开户许可证)。

③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

⑥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

(2)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如供应商为制造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按国家规定执行);

(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投标产品有注册或备案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按国家规定执行);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报价。

(8)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 年11 月20 日至2020年 11 月 27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10栋306-307号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11 月30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10栋306-307号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11 月30 日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10栋306-30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凭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磋商文件:

①、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须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丰县中医院

地址:新丰县新南路47号

联系方式:0751-22688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弘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10栋306-307号

联系方式:0751-88878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小姐

电话:0751-8887872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弘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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