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0-11-2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汕尾海丰县卫生健康局海丰县基层卫生院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设备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汕尾-海丰县,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编号:441521-202011-320001-004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丰县基层卫生院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521-202011-320001-0045
项目名称:海丰县基层卫生院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设备
预算金额:7,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海丰县基层卫生院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设备
2、标的数量:3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标的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1
| 健康检测一体机
| 14套
|
2
| 移动体检箱
| 14套
|
3
| 智慧家医随访包
| 14套
|
(2)采购项目品目:其他医疗设备
(3)简要技术要求:需购买健康检测一体机14套、移动体检箱14套、智慧家医随访包14套;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15天内全部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关营业范围(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成功领购本项目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11 月23 日至2020年 11 月 2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2.获取招标文件:
(1)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证明资料领购公开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需注明采购编号)后及时将上述资料以邮件形式发至邮箱swcy3333133@126.com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确认,证明资料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3.已领购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注册,否则将影响成交通知书的发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丰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牛黄山行政小区
联系方式:0660-66033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联系方式:0660-3333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660-333313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