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0-11-2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汕头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大厅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汕头-潮阳区,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编号:440513-202011-0621-000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大厅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友谊国际大厦九楼901房之C单元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513-202011-0621-0004
项目名称: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大厅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295,234.99
最高限价(如有):2295234.99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大厅设备设施采购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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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大厅设备设施采购
| 2,295,234.99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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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项目编号:GDKX-ZC20GZ13611
3.3采购项目类别:货物类
3.4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5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3.6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2提供2020年度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8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11 月23 日至2020年 11 月 2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友谊国际大厦九楼901房之C单元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友谊国际大厦九楼901房之C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6.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6.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提供《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
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4)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潮阳区文光街道棉新大道石珠路劳动培训大楼
联系方式:0754-83839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友谊国际大厦九楼901房之C单元
联系方式:0754-88622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小姐
电话:0754-8862203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