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车辆保险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合同包2)”(采购编号:ZJPOST-FW-20039)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述:为规范保险业务,确保全省保费及赔偿限额一致,加大保险费用优惠力度,降低企业成本费用支出,做好降本增效。本项目拟采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范围内车辆保险服务,车辆保险主要包括机动车与二、三轮电动车保险服务、车上货物保险服务。
二、采购内容:
1、共计2个合同包,每个合同包3个品类。其中合同包2预估采购额285.73万元/年(含税),预估二年总采购额571.46万元(含税)。合同包2采购数量自有机动车辆共计743辆,电动二、三轮车196辆。
合同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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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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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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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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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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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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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供应商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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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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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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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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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范围内自有机动车辆保险服务,燃油车(含摩托车):车辆保险主要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100万或150万)、车上人员险(整体厢式5万、分体厢式10万×2)、办公用车(5万×座位数)、运钞车(5万×座位数)、机动车强制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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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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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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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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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轮电动车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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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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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范围内二、三轮电动车保险服务,保险主要包括第三者责任险20万(含物损),累计赔付,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元或绝对免赔率10%,两者以高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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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上货物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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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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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车上货物,按车投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万,累计赔偿限额100万元,每次事故绝对免赔5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着为准。投标文件中附物品赔偿限额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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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采购额以实际发生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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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地址:合同包2:宁波地区。
3、报价:机动车按折扣率报价,二、三轮电动车按价格报价,车上货物险按价格报价。报价包括税费、人工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
①机动车:供应商需根据银保监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统一基础费率,并通过银保监局指定的统一平台进行定价,根据每台车辆往年出险次数,配合各供应商自主定价系数,合法合规报价。折扣率=自主定价系数,根据2020年9月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9月19日起开始实施自主定价系数范围为[0.65-1.35]。报价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自主定价系数=自主渠道系数×自主核保系数;
②二、三轮电动车:报价最高限价为380元/辆/年,报价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③车上货物险:报价最高限价10000元/辆/年,报价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④若供应商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取消应答资格;
⑤税率为6%,若存在成交人因政策原因税率低于6%,需提供税务部门提供的相关依据,合同履行期间如遇税率变动,合同不含税金额不变。双方根据新税率签订补充协议。
4、供应商须以“合同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合同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5、质量及服务标准: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服务规范书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经营范围必须涵盖车辆保险业务;
4、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5、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对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由采购人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至应答人报名邮箱;
3、售价:磋商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售后不退;
应答人将标书费存入采购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采购人,作为标书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ZJPOST-FW-20039-包2-标书费);
4、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标书费缴款或汇款凭证并加盖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注明联行号信息);
(6)购买文件登记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采购文件;
(7)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备注:所有报名提交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8日10时00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12月8日上午9:00-10:00。
(2)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329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4楼5号会议室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
(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①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②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③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0年12月8日10时00分。
(2)磋商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329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4楼5号会议室,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出席磋商会议。
七、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额:合同包2按10000元/家(大写:壹万元整)。
(2)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3)须由应答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人账户(缴款备注:ZJPOST-FW-20039-包2-磋商保证金)。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详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329号
邮 编:310000
项目联系人: 吴先生
电 话:0571-87269625,13736449343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开户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众安支行
--账 号:1202021719900818028
--行 号:102331002173
2020年11月19日
附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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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POST-FW-2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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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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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车辆保险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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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采购文件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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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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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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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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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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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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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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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设备制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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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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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采购文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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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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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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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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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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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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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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