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妇幼保健院儿童精神障碍康复相关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旬阳县妇幼保健院儿童精神障碍康复相关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154号易和蓝钻23楼西(高新路与二环十字东南角大香港酒楼东侧100米红色写字楼,楼西侧电梯直达)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09 09: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OCITC-ZXFYA-201138
2、项目名称:旬阳县妇幼保健院儿童精神障碍康复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965,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旬阳县妇幼保健院儿童精神障碍康复相关设备采购项目,1批, 采购预算: 965,000.00元, 项目概况: 儿童精神障碍康复相关设备,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医院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1-23 09:00:00 至 2021-11-30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产设备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进口设备须提供); 6、供应商必须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完整的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1-30 17:00:00 止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154号易和蓝钻23楼西(高新路与二环十字东南角大香港酒楼东侧100米红色写字楼,楼西侧电梯直达)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携带报名回执、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代理机构处进行投标登记备案并交纳费用,售后不退,谢绝邮购;3、请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2-09 09: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旬阳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旬阳县妇幼保健院经办
联系地址:旬阳县康花园
联系电话:0915720253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帅琦
电 话:029-88852536-6010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二环南路西段154号易和蓝钻13幢1单元23层12310号
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