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林业和草原局补充市级森林消防物资库及村级小分队消防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林业和草原局补充市级森林消防物资库及村级小分队消防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5日10: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CGZB2020058
项目名称:丹东市林业和草原局补充市级森林消防物资库及村级小分队消防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53.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3.5万元
采购需求:
品名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规格、配置 |
风力灭火机
| 台
| 79
| 1、发动机:环保发动机,须提供中国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型式核准证书复印件或官网截图。
2、有效风力灭火距离m: ≥1.95
3、排量cm3:≥75.5
4、整备质量Kg:≤13
5、出风口风量m3/s:≥0.43
6、最大风量m3/h:≥1740
7、最大风速m/s:≥92
8、油箱容量L:≥2.1
9、常温起动s :≤4
10、耳旁噪声Db(A):≤100
11、手感振动m/s2:≤4
12、一次加油连续工作时间min:≥75
13、背带需具有快速脱卸装置
14、油管不得完全裸露在外,需做必要保护防止使用中意外刮出。
15、出风口全钢风筒
|
油锯
| 台
| 7
| 1、排量(cm3):≥50.2
2、发动机最大功率(kw):≥2.4
3、常温起动性能s:≤7
4、锯切效率cm2/s:≥65
5、导板长度(inch):13-20
6、耳旁噪音(dB(A)):≤105
7、手感振动(m/s2)≤5
8、净质量(kg):≤5.1
9、三联链条制动保护,安全性能更优。
|
扑火服(含头盔衣裤手套和鞋)
| 套
| 104
| 衣裤
1、桔黄色面料;有森林消防标志和醒目夜光带;
2、面料达到国家阻燃防护服GB8965-2009标准,产品通过国家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用品检测机构的检测;
3、通过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检测;
4、采用耐洗性强的CP类耐洗性强的C10×10纯棉阻燃纱卡制作;面料透湿量大于6000g/(m2.24h);面料热稳定性(尺寸变化率)≤10%;服装甲醛含量限量≤75mg/kg(直接接触皮肤);非直接接触皮肤≤300mg/kg;服装成品PH值在4~9之间。背后有“森林防火”标志,确保扑火人员的夜间可视度;采用钩、扣便于连结解脱,扣、钩不易燃,不易融;金属铜钮扣。
头盔
防火头盔采用高强度ABS注塑而成,质地坚韧,强度高,抗冲击;表面光洁,色泽(桔黄)醒目。前有有机玻璃防热面罩,透光率好,视角大,视野开阔清晰,能使队员观察到周围的情况;防火头盔下部有阻燃棉布披肩,可与防火服连成一体,对头部和肩部的整体保护更好,防火防尘。
手套
手心手背处采用纯皮制作,耐磨性强。防火手套上部加有25公分纯棉腰,保护手部、小臂等部位、手背由棉布制作,增加舒适性和透气性。
扑火靴
高腰阻燃设计,能防刺穿、防滑、防踢;鞋面采用翻毛皮材质,优质橡胶鞋底,靴底模铸反纹防滑网,靴底部夹65#钢板,弯曲不变形,防火防水性能好;高腰设计,腰高不低于20cm,鞋腰帮口采用海绵包边,鞋底有防臭鞋垫,穿着舒服,方便穿脱。
|
对讲机
| 台
| 12
| 1、对讲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型号核准证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2、对讲机应具备良好的防水防尘功能,防尘防水等级≥IP67;
3、对讲机应具有良好的可靠性及耐用性,须同时符合美国军用标准MIL-STD-810G和国军标GJB 150A-2009,能够在各种恶劣的工作环境中发挥优异性能;
4、对讲机应具备人性化的外观设计,天线采用中置设计,可极大的增强操作的准确性,确保优良的定位性能。
5、对讲机需具备倒放触发告警功能、一键报警等功能。
6、对讲机须具备一键数传与短信查询,拥有便捷的一键操作功能,能够实现状态快速报备;
7、对讲机收件箱可存储短消息数量≥50条,每条短消息≥500个汉字。
8、对讲机应具有大屏显示,屏幕尺寸≥1.8寸,显示屏文字显示≥6行。
9、对讲机整体尺寸不大于119 x 55
x 27mm(高×宽×深)(带标配电池,不带天线),重量不大于310g(带标配电池和天线)
10、对讲机标配电池容量不小于1500mAh,电池平均工作时间(5-5-90工作循环,高功率发射)不低于14小时;
规格参数
一般规格:
频率范围:350-400MHz
400-470MHz
136-174MHz
信道容量:≥1000
信道间隔:12.5KHz/20KHz/25KHz
工作电压:7.4V(额定)
电池:≥1500mAh(Li-Ion)
电池平均工作时间(5-5-90工作循环,高功率发射):≥14h
频率稳定度:≤±0.5ppm
重量(带标配电池和天线):≤318g
发射指标:
输出功率:低功率1W,高功率4W (U1
U3频段)
低功率1W,高功率5W (VHF 频段)
FM调制方式:11K0F3E@12.5kHz
14K0F3E@20kHz
16K0F3E@25kHz
4FSK数字调制方式:12.5kHz仅数据:7K60FXD
12.5kHz数据和语音:7K60FXW
传导/辐射发射:-36dBm<1GHz
-30dBm>1GHz
调制限制:±2.5kHz@12.5kHz
±4.0kHz@20kHz
±5.0kHz@25kHz
FM交流声与噪声:≥40dB@12.5kHz
≥43dB@20KHz
≥45dB@25kH
邻道功率:≥60dB@12.5kHz
≥70dB@20/25kHz
音频响应:+1~-3dB
音频失真:≤3%
接收指标: 数字接收灵敏度:≤0.22μV/BER5%
邻道选择性:≥60dB@12.5kHz、70dB@20/25kHz
互调:≥65dB@12.5/20/25kHz
杂散响应抑制:≥70dB@12.5/20/25kHz
阻塞:≥84dB
交流声与噪声:≥40dB@12.5kHz
≥43dB@20KHz
≥45dB@25kHz
额定音频输出功率:≥0.5W
额定音频失真:≤3%
音频响应:+1~-3dB
环境指标: 工作温度范围:≥-30℃~+55℃
储存温度范围:≥-40℃~+85℃
ESD(静电防护等级):≥IEC 61000-4-2(level4)
防尘防水:≥IP67
定位指标: TTFF(首次定位时间)冷启动:<60秒
TTFF(首次定位时间)热启动:<10秒
水平位置精度:<10米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6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投标人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4.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注册,拥有服务的合法经营权;
②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③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④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最先报名的投标人;
⑤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三、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3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止(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在线下载
在线下载方式:
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交易中心电子邮箱DDZFCGZX@163.COM中,并在邮件中注明投标人名称、联系电话及所报名的项目名称。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报名材料需在报名有效期内发送至DDZFCGZX@163.COM邮箱中,报名材料合格、有效的,采购中心将回复项目报名表,投标人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发回采购中心邮箱的视为报名成功,不发送报名材料或不在公告期限内发送报名材料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本项目报名,未参与本项目报名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15日10:00时(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 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2号农委大楼8楼
联系方式:
18941595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联系方式:0415-2172355
邮箱地址:DDZFCGZX@1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1011700000151(咨询电话:0415-2172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贲晓霞 蒋艳
电 话:0415-2172355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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