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细控压作业现场拆安服务(第二次)
精细控压作业现场拆安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钻采院服务招标2020-4-25(2)号
佳华招采2020-369
一、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委托,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就以下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背景概况
招标方在川渝地区开展精细控压作业服务,其中大多数作业点为平台井。精细控压钻井、固井流程的安装、拆卸工作量大,需要专业化队伍开展拆安服务。
2.服务内容:
2.1 投标方提供液动扳手、气动扳手、榔头、管钳、材料等对招标方精细控压作业现场设备及管线进行安装、连接、拆卸、打包服务。投标方提供吊索具、工具等对招标方精细控压作业现场设备及管线进行卸车、装车服务。
2.2 投标方提供2支服务队伍,每支队伍至少8人,满足全天24小时作业需求。
3.服务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一年止。
4.施工地点:川渝地区作业井。
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6.服务要求:详见招标编号为钻采院服务招标2020-4-25(2)号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独立法人委托其分支机构参与的,仅能委托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委托多个分支机构参与的,其投标资格均无效;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的,仅保留独立法人的投标资格,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资格无效。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无不良信誉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人不在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冻结交易期间,未被纳入交易黑名单,2018年以来未发生因服务、产品质量问题而被招标人终止合同的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无资产被冻结、财产被接管、破产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6.投标人应提供①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截图(http://gsxt.saic.gov.cn/ 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网上截图),②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页面网络截图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协助评标委员会共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等在初步评审阶段对投标人进行查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1 月 24 日至 2020年 11 月 30 日,上午 9 时至12时,下午 14 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通过邮箱获取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5)购买标书汇款凭证;
(6)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的,除(1)-(6)项资料外,还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分支机构的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购买招标文件需要的证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如购买人未提供合格的资料,视为报名不成功,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2.由被委托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4.1条所述资料的资料彩色扫描件(JPG版)发送至邮箱:1094899115@qq.com(邮件发出后,需以电话方式告知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注:电子邮件正文应填写购买“精细控压作业现场拆安服务(第二次)”招标文件信息),超过规定时间发送的资料将不予受理(以邮件收到最晚时间为准)。
3.招标机构在收到上述合格资料后 2 日内将招标文件JPG版(彩色扫描件,图片格式)发送至“领取(购买)谈判文件登记表”中登记的邮箱。由于潜在投标人不提供完整的报名信息及邮箱而未收到招标文件的,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4.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需以正式书面函件或邮件的方式告知是否成功收到招标文件,超过24小时未回复的视为自动收到,由于潜在投标人提供的收件邮箱地址错误导致未收到招标文件的,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招标文件邮寄服务,文件费应通过公司账户转账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
6.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文件获取的方式。
7.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需以正式书面函件的方式告知是否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回函格式详见附件:《投标回函》。
8.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028-87751203
邮箱:1094899115@qq.com
开户行: 民生银行成都青羊支行
账号: 2008014210001362
缴费账户: 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2 月 16 日 10 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604会议室)。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密封破损;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3)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
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
(1)投标人在应同时提交1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由项目合同主体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代收。
(2)以现金转账形式提交的:由项目合同主体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代收,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支付到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汉支行
账户名: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
账号:51001828601051505373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838—5152022
投标人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明“精细控压作业现场拆安服务(第二次)投标保证金”
若第一次已递交保证金,第二次可不递交,第一次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第二次的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 12 月 16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604会议室)。
七、 中标后签约单位
中标单位按通知与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 招标机构: 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广汉市中山大道南二段88号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幢16楼1604号
邮编: 618300 邮编: 610031
联系人: 卿莉超 0838-5151526 联系人: 唐瑞雪028-87751203
电子邮箱: qinglc_ccde@cnpc.com.cn 电子邮箱: 1094899115@qq.com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
2020年1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