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减水剂东北地区运输服务项目
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减水剂东北地区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LSH-2020-FW-0074
一、招标条件
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减水剂东北地区运输服务项目,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用户减水剂东北地区运输业务。为满足减水剂东北地区运输上的需要,向客户提供稳定优质的运输服务质量,降低运输成本,缩短运输周期,引进竞争机制,现对减水剂东北地区运输服务进行招标采购。
2.2招标范围:通过招标确定拥有自主运营减水剂东北地区公司负责2021年物流公司减水剂产品公路运输。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运输项目及数量:袋装固体化工品公路运输,预计12000吨。最高限价:100元/吨。
服务标段及限价:
标段 | 区域 | 行政区 | 产品 | 包装 | 公路承运价格 | 2021年预估量 | 最高限价 | 备注 |
(元/吨) | (吨) | (元/吨) |
1 | 辽宁省抚顺市 | 东北地区 | 减水剂 | 25kg/袋 |
| 12000 | 100 |
|
说明:
1.标段采用(元/吨)方式计费,招标价格为2021年全年价格;
2.25kg袋散装(20吨以上为整车。10-19吨价格上浮8%;10吨以下价格上浮25%);
3.价格均为含税价格,税率为9%增值税;
4.运输起运地为吉林市;
5.价格按货物净重计算,包装物重量不计算价格;
6.要求车辆车厢干净平整,不得污染货物外包装或造成外包装破损;
7.整车发运的不得拆分运输。
2.3服务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财务上独立运行,并符合本次招标资格条件的从事货物运输服务的企业。
同时需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须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可以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投标人须提供任意发票复印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须具备4轴及以上并符合本次招标运输要求的自有运输车辆10台(含10台)以上(牵引头和挂车一组算1台)。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完整资料(必须包含行驶证车辆照片)的原件扫描件。须提供相关运输车辆保险的证明(保险单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所提供的自有车辆具备行驶轨迹跟踪功能(不限于GPS/北斗等定位系统),须提供每台车辆行驶轨迹跟踪视频截图资料。
4.投标人须书面承诺:
(1)如若中标,在接到运输任务24时内必须提供相应运输车辆,并有业务人员负责现场提货相关事宜;
(2)承运商中标签订运输合同后,必须对承运货物进行的保险,单车次发运货物保额不低于50万元;
(3)如若中标,执行运输任务能够全程对货物进行跟踪,并按甲方要求填报车辆在途监控表,每日15时前上报甲方调度。车辆装货后必须录制至少30秒钟视频,要求车辆牌照号、货物明显标识、运单等内容清晰;车辆到达用户指定厂家或仓库,须录制至少30秒钟视频,要求用户所在地(或工厂)明显标识、车辆牌照号、货物明显标识、签收的运单等内容清晰。以上两段视频资料及时发送给甲方,甲方存档备案。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
(5)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业记录,无工商、质检和环保等行政管理机构处罚记录。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须交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顺位选取下一位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8.若中标人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办理准入手续,需要按照相关准入要求提供准入申请资料,推荐的拟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准入申请材料递交给招标人。
9.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所投标价格为2021年全年价格;
(2)投标人报价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对投标报价的影响进行报价,包含固定资产折旧、人员、燃料、税金、保险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3)投标价格均为含税价格,税率为9%增值税;
(4)运输起运地为吉林市,到达地设定到各用户所在县级行政区域;
(5)价格按货物净重计算,包装物重量不计算价格;
(6)报价方式:运输采用(元/吨)方式报价;
(7)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采用人民币表示;
(8)若投标人中标并与招标人签订运输合同后,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或违反合同约定被招标人停运以及因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承运招标人任务时,中标人对此应向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并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或谈判费用、重新招标或者协议谈判后价格与原中标价之间的差值部分等;
(9)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供监控授权信息。
10.经确认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记录之一,投标将被否决:
a)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网站)正式发布过诚信或质量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b)投标人在吉林石化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公开竞价)活动中,出现一次无效异议,从确定无效异议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活动。或两年内(从第一次提出异议之日起至第二次确定无效异议之日止)出现两次无效异议的,从确定第二次无效异议之日起,两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含公开竞价)项目。针对同一项目反复提出的异议最终被确定为无效异议的,按提出次数计算。
c)在中油集团公司、吉林石化公司最近一个年度考核过程中出现过不良记录,被暂停或中止交易的。
d)近三年内,出现过在国家或政府网站公开曝光的不诚信行为。被“全国企业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0-11-23 17:00:00至截止时间 2020-11-29 23: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0-12-15 13:30:00 ,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2.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六、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0-12-15 13:30:0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132021
联 系 人: 吴亚岚
电 话: 0432-63983891
传 真: 0432-63983706
电子邮件: jh_wuyal@petrochina.com.cn
九、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2020 年 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