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疆利民油气运行中心油气管道及附属设施运行维护(安保服务部分)(二次)
南疆利民油气运行中心油气管道及附属设施运行维护(安保服务部分)(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0-XJT33-FW026-00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南疆利民油气运行中心所辖管道遍布南疆四地州、生产建设兵团,存在管线长、遍布区域广的特点。为做好中心所辖区域油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安保防范工作,中心需一支具备执法及异地执勤能力的安保队伍,主要负责中心管道及附属设施的维稳安保及违章占压处理工作。本项目为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中心所辖油气管道途径喀什地区、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及克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第三师、第十四师等区域;涉及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管道、阿克气田-喀什输气管道、和田河气田-和田末站输气管道、和田河气田-和田输气站输气管道、柯克亚凝析气田-石油基地末站输油气管道(114输油管道、273输气管道、325输气管道)、大北—阿克苏末站(3#阀室 )、8#阀室-阿瓦提末站、和墨洛及阿克-乌恰管线等,管线全长3028公里、站场48座、阀室81座。本次招标的队伍要负责全线油气管道(含站场阀室)的治安防范、占压隐患处理工作;负责输气管道主管线及支线(含站场阀室)巡线人员上报的占压隐患问题的处理;协助侦破、查处输油气管道非法占压、破坏和生产物资被盗等各类刑事、治安案件。(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2.3服务/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合同签订方式:合同分为三个阶段签订,第一阶段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第二阶段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第三阶段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招标完成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第一阶段合同;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招标人方与中标人签订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同:
(1)招标人有签订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同的需求;
(2)中标人按照上一阶段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履约表现经招标人评价为良好及以上;
(3)中标人仍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质、资格、许可和能力,具有良好的经营财务状况和信誉;
(4)中标人未因违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相关规定被取消准入资格;
(5)中标人未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未被撤销,或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解散的情形。
招标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同的工作内容、工作量进行合理调整。
2.4施工/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疆地区(南疆利民油气运行中心所辖管网及站场阀室)。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具有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具有公安部门签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岗位需取得保安证并从事2年以上维稳安保工作;②项目副经理岗位需取得保安证并从事1年以上维稳安保工作(提供人员清单、资质证件扫描件)资格年限以证书取得时间为准。提供 2020年3月-2020年10月期间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③综合管理岗需从事1年以上综合管理工作并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以上各岗位至少配备1人(提供人员清单、毕业证书扫描件)从事工作年限提供承诺书④武装巡护工岗位需取得保安证并从事半年以上维稳安保工作,至少需配备33人(阿克苏管理站4人,图木舒克管理站4人,麦盖提管理站4人,喀什管理站7人,泽普管理站4人,和田管理站4人,待命协调6人)。提供人员清单、 取得保安员证,提供承诺。
3.3设备(装备)要求:①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提供承诺书;②车辆配备要求:至少1辆警务越野车,7辆皮卡车,提供车辆行驶证的扫描件若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驾驶员自行提供。
3.4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发布公告之日止有已完成的在维稳安保运行业绩。
业绩提供依据:提供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和相对应的发票扫描件。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全国企业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3.10.1 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3.10.2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的。
3.10.3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3.10.4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3.10.5投标人被纳入招标人市场管理黑名单。
3.10.6投标人在塔里木油田公司QHSE体系审核中得分率低于60%的。
3.10.7投标人因质量、安全等严重违约行为,或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其上级部门调查处理的。
3.10.8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3.11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11月23日起至2020年11月29日23时59分止。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购买:
4.4.1投标报名: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右下角“操作指南”)。
初次在“电子招标平台”购买招标文件且未在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生效),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找到拟投标的项目、在线完成报名。
4.4.2在线缴费:通过“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招标工本费缴款(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必须立即点击订单中的“获取订单状态”按钮,将订单刷新为已付款状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4.3网银支付:电子招标平台支持通过企业或个人网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通过个人网银支付购买,视为已经获得企业授权且属于企业行为。
(1)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2)购买前需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
4.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投标人登陆电子平台,进入“主控台-购买招标文件-支付订单状态处理列表中”,点击,系统如出现“标书支付订单详情”字样,电子发票已经开出并发送到投标人基本信息预留的电子邮箱中。
(1)发票联系人:赵女士,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先生,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3日16时1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大小:电子投标文件建议不超过40M。
5.4.投标保证金递交:5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电子招标平台现场查验)。
5.5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6.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7.1 电子招标平台操作:
7.1.1注册登录:(潜在)投标人必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然后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
7.1.2 操作学习:注册用户,请以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在页面右上角“工具中心”下载、安装、学习。
7.1.3操作应用:请按照“工具中心”中的“投标人用户手册”和“投标人应用视频”等,安装 “投标人客户端”、U-key 驱动、“盖章驱动”、“昆仑银行支付控件”等投标必须的工具和插件,并按指南制作、应用,保证投标成功。
7.2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7.2.1技术支持: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3 再转 6(电子招标平台)。
7.2.2一般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技术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996-2175704;QQ账号2605443422
7.3招标服务费缴纳: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中标人应按《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缴款信息》规定的收取标准及招标代理机构缴款通知的金额(按照累计费率计算),在收到缴款通知之日3日内完成招标服务费缴纳后,招标机构方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委托机构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 毛新和
电 话: 0996-2176369
电子邮件: maoxh-tlm@petroch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