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佛山市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2020-11-16,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通信管线迁改设计,所属区域:广东-佛山,所属行业分类:通信,招标代理: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佛山市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通信管线迁改设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和十一号线工程通信管线迁改设计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和十一号线工程通信管线迁改设计。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
标段1: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以下简称四号线一期)项目起于时代城,止于港口路,线路长56公里。(具体以初步批复为准)
标段2: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以下简称十一号线)项目起于细滘,止于鹤洞东,线路长41公里。(具体以初步批复为准)
2.3 计划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标段1:具体工期以四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完工时间为准)/(标段2:具体工期以十一号线工程项目完工时间为准)。
(1)设计周期
①签订设计合同后6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招标基础资料,含施工招标图纸、招标清单等。
②投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时间自向招标人递交完成的施工图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为止),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
(2)服务周期
投标人在本项目工期内提供相应设计服务工作,包括完成设计任务、报规报建、设计配合、设计变更、计量支付及竣工结算等。
2.4 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各标段招标范围、工作内容及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 招标范围及招标控制价
标段名称
| 标段招标范围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
标段1
| 包括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所有车站(包括主体及附属设施)、区间、段场、主变电站等涉及的通信管线(含军用光缆)迁改设计,(不含纳入其它项目同步实施的相关工程)。
| 782万元
|
标段2
| 包括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所有车站(包括主体及附属设施)、区间、段场、主变电站等涉及的通信管线(含军用光缆)迁改设计,(不含纳入其它项目同步实施的相关工程)。
| 709万元
|
本项目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同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须分别进行投标登记、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同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在一个标段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4.2 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包括并不限于下述内容:
标段1: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通信管线迁改设计
(一)根据四号线一期工程的特点及佛山市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和通信管线产权单位的要求,按照四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方案、用地方案、管线综合平衡规划设计方案、通信管线迁改可行性研究方案,结合施工区域的现状管线情况,对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所有车站、区间、段场及主变电站等涉及需要迁改的通信管线进行施工图设计等,并配合招标人编制施工图招标预算,协助建设方向自然资源部门和通信部门完成相关报规报审工作,并取得自然资源部门和通信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二)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通信管线迁改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招标图及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规划批复的各类文件、通信管理部门批复的各类文件、专家评审文件等。
(三)配合通信管线迁改施工单位进行现场设计工代服务,以便通信管线迁改的顺利实施。
标段2: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通信管线迁改设计
(一)根据十一号线工程的特点及广州市、佛山市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和通信管线产权单位的要求,按照十一号线工程施工方案、用地方案、管线综合平衡规划设计方案、通信管线迁改可行性研究方案,结合施工区域的现状管线情况,对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所有车站、区间、段场及主变电站等涉及需要迁改的通信管线进行施工图设计等,并配合招标人编制施工图招标预算,协助建设方向自然资源部门和通信部门完成相关报规报审工作,并取得自然资源部门和通信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二)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通信管线迁改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招标图及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规划批复的各类文件、通信管理部门批复的各类文件、专家评审文件等。
(三)配合通信管线迁改施工单位进行现场设计工代服务,以便通信管线迁改的顺利实施。
2.5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广东省、佛山市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2.7 项目成果要求:
(1)项目成果必须满足地铁施工的要求,也必须满足地铁施工期间周边交通疏解要求,还应注重考虑满足地铁全面开工时区域内其它管线使用的因素。
(2)项目成果尽量避免增加招标人的前期征地和房屋拆迁投资,对不可能实施的借用地、拆迁因素要作为设计前提条件。
(3)提交的项目成果必须能获得自然资源部门及通信主管部门的审查通过。
(4)按照自然资源部门和招标人的要求并依据现行的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提交项目成果。
(5)设计方案要求:应满足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通信行业设计标准和相关造价要求。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同时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有效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资质类别:设计企业)。投标人未被取消、暂停、终止《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档案》的使用且开标当天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投标人须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https://120.78.185.187/fsgdcx/)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网页件需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
4.5 省外通信工程参建单位入粤同时须提供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备案证明(必须取得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颁发)),同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该备案证明保持有效。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具备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根据《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的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列入个人“黑名单”。投标人须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https://120.78.185.187/fsgdcx/)中“红黑名单”栏目的相关网页查询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网页件需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3)须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承担过一项勘察设计合同金额为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通信管线迁改类工程。
备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建设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或投产使用。
(2)建设中的业绩取得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竣工验收或投产使用的业绩取得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已完成竣工验收或投产使用的项目还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9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
在近五年内(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承担过一项勘察设计合同金额为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通信管线迁改类工程。
备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建设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或投产使用。
(2)建设中的业绩取得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竣工验收或投产使用的业绩取得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已完成竣工验收或投产使用的项目还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每个标段须单独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11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10万元/标段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注:同时参加2个标段投标的,各标段必须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0年12月18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0 年12月18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0 年12月18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 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 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0.5 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标段1: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通信管线迁改设计
标段2: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通信管线迁改设计
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要求,除已明示仅适用于某一标段的外,其余内容均适用于本项目下所有标段。
本项目2个标段的所有招标日程安排、开标、评标及定标地点相同,同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在标段1和标段2中被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根据项目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定标时先对招标控制价最大的标段(标段1)进行定标。本项目采取兼投不兼中。同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在1个标段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已被确定为某标段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
联 系 人:沈工
联系电话:0757-8248905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高新技术开发区3栋403之一
联系人:李工、陈工
联系电话:0757-83788768
电子邮件:hnshenggongcheng@163.com
2020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