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0-11-16,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洛阳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语音识别设备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洛阳,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编号:瀍政磋商-2020-7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语音识别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236号康城尚座北楼1单元2503室河南安创工程招标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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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瀍政磋商-2020-74 |
2、项目名称: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语音识别设备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预算金额:868,500.00元 |
最高限价:868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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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一 |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语音识别设备 | 868500 | 868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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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主要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语音识别设备。(详见磋商文件) (2)标段(包)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包。供应商应就本项目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将不被接受。 (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安装完毕。 (4)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
6、合同履行期限:/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应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磋商。 (3)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4)供应商须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0年11月17日 至 2020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236号康城尚座北楼1单元2503室河南安创工程招标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
3.方式:现场报名须提供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页查询证明。备注:以上资料现场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供应商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
4.售价:30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时间:2020年11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236号康城尚座北楼1单元2503室河南安创工程招标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1.时间:2020年11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236号康城尚座北楼1单元2503室河南安创工程招标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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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
无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 |
地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中州东路133号 |
联系人:吴先生 |
联系方式:0379-6435421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安创工程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236号康城尚座北楼1单元2503室 |
联系人:郭女士 |
联系方式:0379-6999161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
联系方式:0379-69991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