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发布,2020-11-16,截止日期:2020-12-10,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长春长春市第二中学智慧教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吉林-长春,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编号:JM-2020-07-13281,招标文件售价:免费,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 JM-2020-07-13281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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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第二中学智慧教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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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0-07-13281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二中学智慧教室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
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
包号
| 采购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合同期限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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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长春市第二中学智慧教室采购项目
| 一批
| 智慧黑板、互动录播、电子书包、桌椅
|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
| 600000
| 6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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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0年12月09日16:00(北京时间)
方式: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凡已注册的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持企业数字证书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并点击下载确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本项目如接受联合体投标,应当由联合体各方以一个供应商的名义共同下载采购文件并点击下载确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具体注册及下载采购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持企业数字证书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0年12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
2.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开启后 60 分钟内,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企业数字证书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远程对所投采购包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
1.1交纳形式和时间: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供应商须知》。
1.2保证金数额及账户信息:
包号
| 数额(元)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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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6000.0
| 建行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6232510940541167
| 30224100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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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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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
| 供应商在交纳保证金时,请在存款单备注中注明本项目编号便于集中采购机构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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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长春市第二中学
联系人:鞠超 联系电话:0431-8856246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南昌路406号
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保证金咨询人:程婧 联系电话:(0431)88779630
招标文件咨询人:卞鹏 联系电话:0431-88779615
用户注册咨询人:王锐 陈晨 联系电话:(0431)88779623
邮政编码:130000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3.技术服务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0431)88779428 13634405937
网络及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咨询电话:4009980000 (0431)88779873
温馨:
1.有意向投标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
(1)免费注册并
办理CA(点击打开);
(2)登录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 (点击打开)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 (点击打开),在【政府采购业务】-
【采购(资审)文件下载及投标】菜单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系统使用说明见操作手册(点击打开)。
2.关于保证金交纳注意事项:
(1)每个项目分包对应投标保证金银行和账号不同,请确认有效交纳;
(2)交纳保证金时请备注本项目编号和名称: JM-2020-07-13281;长春市第二中学智慧教室采购项目 。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