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0-11-17,截止日期:2020-12-07,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伊犁巩留县应急管理局消防车辆装备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伊犁-巩留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XMGL-GKZB-2020-013,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五区东买里路商业楼B座第2B座2层113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伊犁州巩留县应急管理局消防车辆装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五区东买里路商业楼B座第2B座2层11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7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MGL-GKZB-2020-013
项目名称:伊犁州巩留县应急管理局消防车辆装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600000
合同履约期限:30个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一: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一)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四)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五)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制造商直接参加的不用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质保期一年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所采购货物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服务及运输能力; 3.须提供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件(网页件须自谈判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内从上述网站中)并加盖公章;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招标各标段不允许兼投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五区东买里路商业楼B座第2B座2层113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7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五区东买里路商业楼B座第2B座2层113号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7日 10:30
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五区东买里路商业楼B座第2B座2层11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法人报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报名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包含所采购货物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制造商直接参加的不用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一)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四)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五)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州巩留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巩留县东买里路南侧
联系方式:(0999) 503-59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巩留全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团结路北侧雪岭路以西中天世纪城1幢1层126号
联系方式:18699991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路
电 话:18699991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