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0-11-17,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湘西凤凰县人民法院凤凰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包1合同,所属区域:湖南-湘西-凤凰县,所属行业分类:法院,招标编号:湘财采计[2020]002917号-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凤凰县人民法院凤凰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包1)合同公告 |
公告日期:2020年11月16日 |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0]002917号-1 |
采购人(全称):凤凰县人民法院(甲方) |
供应商(全称):湘西鑫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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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一、项目信息 |
1、采购合同名称:凤凰县人民法院凤凰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包1)合同 |
2、采购项目名称:凤凰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0]002917号 |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5、项目内容:其他办公设备 |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杨帆。 |
二、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867000 |
大写: |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A020299-其他办公设备 | 湘西鑫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办公设备 | 否 | 见响应文件 | 见响应文件 | 1 | 批 | 867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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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11月16日,履行期限:40天。 |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方式: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
四、付款 |
1、货到安装调试运行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余下5%的价款质保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不计息付清。 |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成交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
七、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20-11-13生效。 |
八、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五份,采购人执二份,供应商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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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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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合同主体 |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朱立新 | 法定代表人:符君莲 | 委托代理人:黄林 | 委托代理人:张美芝 | 电话:0743-3221778 | 电话:0743-8521508 | 传真: | 传真: | 地址: | 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湘西州经开区 | |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西万溶江银行 | | 帐号:78020302000017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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