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0-11-17,截止日期:2020-12-07,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吐鲁番吐鲁番市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吐鲁番-吐鲁番,所属行业分类:仪器,招标编号:XJXZJZFCG(GK)2020-035,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开标地点: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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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吐鲁番市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吐鲁番市光明路光明华庭5号楼二单元4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7日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ZJZFCG(GK)2020-035
项目名称:吐鲁番市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7万元
最高限价:第一包:110万元,第二包:63万元,第三包:34万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吐鲁番市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数量:1批
预算金额:110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荧光定量PCR仪1台(进口)、全自动核酸提取仪1台(进口)(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二:
标项名称:吐鲁番市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数量:1批
预算金额:63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全自动分液仪2台(进口)、高通量自动洗板机1台(进口)、高速离心机2台、单道移液器1个、连续分液移液器2 个、多道移液器12道5个(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三:
标项名称:吐鲁番市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
数量:1批
预算金额:34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无管道净气型储药柜2套、全自动高压灭菌锅1台、超纯水仪1台、Ⅱ级双人生物安全柜2台(进口)(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内具有本次项目采购内容);(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凡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络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套,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吐鲁番市光明路光明华庭5号楼二单元403室
方式:线下获取。投标企业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需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以上所有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存(投标企业携带的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接受投标报名)。
售价:2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7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7日 16:00
开标地点: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吐鲁番市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
地 址:吐鲁番市高昌北路448号
联系人:李保建
联系方式:13579549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吐鲁番市光明路光明华庭5号楼二单元403室
联系人:刘玉玲
联系方式:156099515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玉玲
电 话:15609951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