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0-11-19,公告主要内容为:成都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保和街道办事处首创国际城等楼盘楼宇高空招牌拆除项目磋商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成华区,所属行业分类:拆除,中标商:成都浩圣盈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01082020001061,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01082020001061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保和街道办事处首创国际城等楼盘楼宇高空招牌拆除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浩圣盈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锦江区均隆街69号/-1-2幢3层82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386694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名称: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保和街道办事处首创国际城等楼盘楼宇高空招牌拆除。服务范围:成都市成华区辖区(“首创国际城”小区、摩玛新城商业楼1栋、摩玛新城商业楼2栋、万科金库二期楼顶)。服务要求:1、广告牌拆除,2、杂物垃圾清运。服务时间:合同签订2个月内。服务标准:1、成交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做到文明拆除,施工安全第一,并随时接受采购单位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项目经理不能随意离开现场,并派安全员时刻巡视,做到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成交人安全措施不落实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人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2、进入本项目服务区域的所有清运车辆,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不带泥行驶,运输时应全密闭运输,避免杂物垃圾散落;3、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不得有超载、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或者污损、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如因交通违法行为后果应自行承担;4、成交人按相关规定将杂物垃圾清运至合法消纳场地并进行处置,相关手续、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承诺提供弃渣场地资料和当地城管部门同意消纳的意见,经采购人确认并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证》(办证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方可实施。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将本项目的清运(处置)工作整体转包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王峻峰(采购人代表)、李璟、姚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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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定额收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交纳。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人民币100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1、成都市成华区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2020)0925号。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00000元。2、监督部门:成华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4356267。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4、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5、本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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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保和街道办事处 |
地址: | 成都市成华区长融东三路98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6802962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4单元8 层80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周希;联系电话:028-83388382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周希、莫尼克 |
电话: | 028-83388382-815、818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