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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0-11-18,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郑州巩义市大峪沟镇人民政府巩义市大峪沟镇将军岭村水源地保护项目-成交公告成交公告,所属区域:河南-郑州-巩义,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20-215,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巩财磋商采购-2020-215 | 2、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大峪沟镇将军岭村水源地保护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2020年11月02日 | 5、评审日期:2020年11月16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巩财磋商采购-2020-215-1 | 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 河南省宏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巩义市新兴东路 | 1,816,17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巩义市大峪沟镇将军岭村水源地保护项目 | 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 30日历天 | 李艳丽 | 豫241151571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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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评审专家名单 | 翟晓丽、郝建军、冯立军(业主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本次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壹万捌仟壹佰陆拾贰元整,由中标人支付。 | 18,162.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11月19日 至 2020年11月19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 定标日期:2020年11月16日
2.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巩义市大峪沟镇人民政府 | 地址:巩义市大峪沟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马先生 | 联系方式:1367691658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巩义市中原西路与和平路交叉口北260米路东诚安工程管理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方式:0371-6959695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方式:0371-69596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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