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0-11-18,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郑州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街道办事处郑州市“一环十横十纵”示范街道整治提质工程——中原区三环汝河路街道办事处建筑改造工程-成交公告成交公告,所属区域:河南-郑州-中原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编号:中原磋商-2020-134,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中原磋商-2020-134 |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一环十横十纵”示范街道整治提质工程——中原区三环汝河路街道办事处建筑改造工程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2020年11月06日 |
5、评审日期:2020年11月17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1 | 郑州市 | 河南鹏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郑州市中原区电厂路17号2号楼11层1104号 | 2,480,954.94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郑州市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 2021年1月25日前完工 | 侯欢欢 | 豫241151685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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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王选顺、王瑞强、李丙乾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
20,366.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11月17日 至 2020年11月18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参与本项目磋商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街道办事处 |
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华山路向西200米路南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方式:0371-6863560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常燊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与嵩山路交叉口索克世纪大厦15楼 |
联系人:李女士、包先生 |
联系方式:0371-53730123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包先生 |
联系方式:0371-5373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