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3213241603070101
泗洪县移动公司辅房扩建
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泗洪县开发大道西侧
1.2
工程规模:建设辅房1幢,共两层,其中一层为厨房、餐厅,二层为职工活动中心,总建筑面积600平方米,总投资额280万元。
1.3
工期:
120
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所有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及其它零星工程等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答疑补充材料;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扣除暂估价和其他应扣款款项)的75%;竣工结算经终审审计后付至审定总价(扣除发包人支付的各项价款和其他应扣款款项)的95%,剩余5%留作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的支付: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2年后(完成所有应保修的内容并验收合格)30天内,将保修金预留审定价的1%,做屋面防水工程和有防水要求的防水工程保修押金,其余保修金(无利息)返还给承包人。屋面及地下室防水工程保修押金在保修期满后(且已经完成所有应保修的内容)30天内返还剩余部分(无利息)。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合格制
。
四.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附后。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5.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
;
5.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安全生产
B
类考核证书)
;
5.3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信誉良好;
5.4
其他条件:
5.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4.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4.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4.5
项目负责人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4.6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如有)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近六个月(或其中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5.4.7
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
江苏省企业请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并下载结果告知函
,
网址:
http://218.94.117.252:12301/
,
其它地区实行网上查询的,按当地查询结果格式,未实行网上查询的,由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4.8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经泗洪县信用办登记许可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
70
分;《信用报告》的办理详见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尽快办理企业《信用报告》的通知》(链接网址:
http://www.shzbtb.com.cn/newshweb/infodetail/?infoid=e4266f73-f997-4b6e-b8f5-220b6100a458&categoryNum=008
);
5.4.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5.4.10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和费用
6.1
申请人于
2016
年
05
月
13
日至
2016
年
05
月
20
日
17
时
30
分,登陆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http://www.s
hzbtb.com.cn
)“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进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使用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等),售后不退。
6.2
投标申请人进行投标活动须具有宿迁市范围可使用的电子招标投标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未办理的,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sqggzyjy.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
> >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 ,咨询电话:
0527-84396015
。
6.3
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3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七.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
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3213240011010000070033
本工程应缴纳投标保证金:4万元或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友情提醒:在汇款凭证的缴款事由中写上泗洪县移动公司辅房扩建工程投标保证金;然后持银行回单至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签字盖章,建议提前2个工作日办理,否则因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其投标项目而导致废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八.注意事项
1
、项目招投标期间,所有答疑、澄清等文件将通过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出,投标人应经常登录系统接收、查看相关讯息。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否则后果自负。项目审核科:0527-89889050,工程交易科:0527-89889056,系统技术支持:刘凯,咨询电话:0527-84396020,13951060708
。
2
、
除不可抗力外,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3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无正当理由或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予以公告,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3
、投标人串通投标、
借用资质投标、弄虚作假投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处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九.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
地址:
宿迁市发展大道9号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18705244065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办公楼4楼
联系人:
齐工
联系电话:
025-
83650522-8038
2016年 5月 13日
附: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果偏离值相同,以报价偏低的投标人优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报价也相同的,则以《信用报告》中评分高的投标人优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信用报告》中评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人。
二、评审程序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成员由
5
人组成,全部从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
(二)清标。清标小组由本地所有评标专家组成。清标内容及步骤如下:
第一步 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扫描件进行清标。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备注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1条款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3.4条款规定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1条款规定
|
|
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1条款规定
|
|
企业信用报告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1条款规定
|
|
无行贿受贿证明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1条款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1.4.1条款规定
|
|
3
、响应性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备注
|
投标范围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
|
工期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
|
电子文件
| 符合3.6.5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第二步 经济标清标。剔除出现重大偏差投标单位,对所余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第三步
形成书面的清标报告。
(三)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核对清标情况,确认有效投标单位及投标价格,要求对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绝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四)详细评审
1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商务标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家≤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
98%(由投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抽取)。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
、评标结果
4.1
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如果偏离值相同,以报价偏低的投标人优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报价也相同的,则以《信用报告》中评分高的投标人优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信用报告》中评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人。
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