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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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SLC-2021-01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山市中心医院救治能力提升新建发热门诊项目已由白山发改审批字[2021]19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白山市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白山市中心医院救治能力提升新建发热门诊项目工程总承包
2.2设计周期、施工工期:
(1)设计周期:满足工程施工计划要求,具体日期按合同约定为准。
(2)施工计划工期:以约定施工合同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验收通过,交付使用)
2.3建设地点:白山市中心医院院内
2.4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012.28m2,建筑面积4240.43平方米。全部为地上建筑面积。新建1栋发热门诊综合楼,4层,框架结构。项目建成后“平战结合”可转换病床73张(病床42张,重症病床14张,ICU负压病床1张;发热门诊隔离留观病床16张)(详见初步设计)
2.5项目总投资:2789.12万元。
2.6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
2.7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相应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且吉林省企业须是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省外设计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的设计企业;或具有建筑工程特、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吉林省企业须是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外施工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从事工程总承包;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上“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均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本年度信用评价查询结果”(详见吉建办【2020】34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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