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藁城区藁城区南水北调地表水厂二期及应急备用水源地工程水文地质勘察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河北省藁城区藁城区南水北调地表水厂二期及应急备用水源地工程水文地质勘察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0-11-24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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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藁城区南水北调地表水厂二期及应急备用水源地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已由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 以藁行审批复字【2020】01-14900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藁城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资金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名称:藁城区南水北调地表水厂二期及应急备用水源地工程水文地质勘察
2.2建设地点:地表水厂二期位于石家庄市藁城区西环路和育英路交口东北角;取水口位于石津总干渠右岸、表灵桥下游、西环路东侧;应急备用水源地工程位于滹沱河生态修复工程五里庄村北段绿化带。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1、建设藁城城区南水北调地表水厂二期工程,设计规模按照12万m³/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取水提升泵站一座;新建混凝沉淀车间两座;新建活性炭滤池及超滤膜设备车间两座;新建清水池四座,总容积为20000m³;新建提升泵房一座;污泥脱水处理系统;新建高低压配电系统以及自控系统。厂内室外配套工程,包括厂区道路、绿化、室外管线、给排水、路灯等。
2、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地,沿滹沱河生态修复工程五里庄村北段绿化带共打设水井13眼,单井规模200×0.50m,井间距250m,总长3.00km。设计单井出水量100m³/h,水源地设计日最大供水量3.12万m³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所含的全部水文地质勘察工作(包括3眼井水文地质钻探、抽水试验、水质化验、水文计算与评价等内容,并出具水文地质勘察报告;以及后续配合服务等)的全部内容。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水文地质勘察工作;以及后续配合服务等内容(最终以各项目实际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甲级资质。
3.1.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3本项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
3.3.1勘察负责人:具备水文地质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不接受现场发售。请于2020 年11月24日 09:00 至 2020 年12月17日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以下简称“E招冀成”)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同时在根据手册注册并关注所投项目,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相关网站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3招标文件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E招冀成平台完成下载、上传,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E招冀成”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7日9 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地点为 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再点击“关注项目”。石家庄市公共资源 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家庄市藁城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 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标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标活动的行为。
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 7 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监督单位: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311-88167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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