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2021年芦湖公园提升改造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高青县2021年芦湖公园提升改造工程,预算金额为2612958.12元;其中,包A绿化充实提高工程:1581301.04元;包B维修改造及监控工程:1031657.08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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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3月13日起,至2021年3月15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3月1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高青县青苑路39号联系方式:邵锐,18615133318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坤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176号晶城大厦412室
联系人:马玉
联系方式:18653365363
发布人:山东坤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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