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城区污水污泥处理中心药剂采购项目
结果公示
吉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淅川县城区污水污泥处理中心的委托,就淅川县城区污水污泥处理中心药剂采购项目进行了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开标、评标,现就本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淅川县城区污水污泥处理中心药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1-77
二、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21年6月2日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三、采购内容及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标的:聚丙烯酰胺30吨(详见采购清单);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以甲方实际需求量为准;
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4、质保期:2年;
四、评审信息:
评标时间:2021年6月18日9时00分
评标地点: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组长:牛鑫
业主评委:王新征
评标委员会成员:柳云旭
五、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湖北碧水蓝天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钟祥市胡集镇桥垱村一组
成交金额:759000元
质保期:2年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以甲方实际需求量为准
六、成交标的
序号
成交内容
成交金额(元)
成交供应商
交货期
质保期
质量
1
聚丙烯酰胺30吨
759000
湖北碧水蓝天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后以甲方实际需求量为准
2年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七、成交结果公示期
公示期:2021年6月22日。
各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结果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淅川县城区污水污泥处理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12411326079445909U
地址:淅川县上集镇钟观社区
联 系 人:金先生
电话:13569273736
监督部门:淅川县财政局
监督部门代码:11411326006042033
地址:淅川县金河镇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377-60668835
招标代理机构:吉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6层601-607号
联 系 人:计先生
电话:15638966679
发布人:吉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1日
附件下载:2021-77招标文件1
没有了淅川县第六批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滔河乡试点基础设施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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