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华东师范大学附属顺德美的学校(暂定名)项目一期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华东师范大学附属顺德美的学校(暂定名)项目一期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6-21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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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评定: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顺德美的学校(暂定名)项目一期勘察及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华东师范大学附属顺德美的学校(暂定名)项目一期已经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106-440606-04-01-977850),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城建和水利工程建设中心,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育彦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西路旁规划地块
2.2项目建设规模:华东师范大学附属顺德美的学校(暂定名)建设项目采用“国有民办”的办学模式,办学层次为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本项目按控规已落实先行实施一期建设范围,学校占地面积约46亩,建设用地面积约30626㎡,办学规模为小学48个教学班(学位2160个),总建筑面积约为45654.24㎡,并按规范设置室外活动场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楼、行政综合楼、体育楼、宿舍、生活楼、食堂、室外活动场所以及连廊和地下室部分等。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费用为310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1899.37万元。
2.3勘察设计周期:
2.3.1勘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初步勘察报告,详堪按照招标人要求的进度完成并取得勘察报告审查合格书。
2.3.2设计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经审定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2.4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初步勘察(包含钻探、地形测量、地下管线探测)、详细勘察(包含钻探、剪切波速测试、氡气检测,地下室抽水试验)、总平面方案设计、包括总平面建筑设计方案、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含设计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后续施工图设计与施工服务相关需完成的配合工作、协助业主办理规划报建工作及其他需要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最终以设计任务书及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招标控制价:2874928.05元,其中勘察部分招标控制价为392000.00元,设计部分招标控制价为2482928.05元。
2.5承包方式:
(1)勘察费:按综合单价包干。
(2)设计费:按固定设计折率包干。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本项目勘察范围及技术要求实施勘察工作,勘察深度应满足国家、地方相关规定和工程设计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
4.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本项目设计工作且具备“上述4.2.1(2)中项目设计资质”要求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
4.2.2.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勘察和设计对应资质类别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3.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有省外投标人的,则该成员单位须提供。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6月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人提交。
6.2投标人采用现金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
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7月9日0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7月9日0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二楼“投标资料接收处”(正门右则,具体按工作人员指引)。
备注:①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后请即离场,默认开标结果。
②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且14天内未到达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城建和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
邮编:528311
联系人:欧先生
电话:0757-23273508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顺翔路20号(太昌大厦二楼201室)
邮编:528300
联系人:徐小姐
电话:0757-22330643
传真:0757-22330606
电子邮件:962587227@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2021年6月18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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