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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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度梅州市兴宁市叶塘镇留桥村等4个村垦造水田项目已由兴宁市自然资源局、兴宁市财政部、兴宁市农业农村局以兴自然资字[2020]91号、兴自然资字[2021]14号文共同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兴宁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为市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0年度梅州市兴宁市叶塘镇留桥村等4个村垦造水田项目
2.2建设地点:兴宁市叶塘镇群星村、留桥村、洋陂村、新生村
2.3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
2.4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规划建设规模789.17亩(新增垦造水田面积734.88亩)。项目预算总投资6111.8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4479.82万元(工程施工费为4119.49万元(含设备购置费)、不可预见费123.58万元、后期管护费236.75万元)。
2.5招标范围:建筑工程(设备购置、施工、不可预见、后期管护等)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移交的工程,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为准)
2.6结算方式:按实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3.2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及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1人):须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如有在建工程,但在本项目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前已变更或已完工的,需在投标登记时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变更或完工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登记结束后招标代理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进行核查,如发现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的,且在投标登记时没有提供合法有效的变更或完工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进行投标,作无效投标登记处理。在本项目投标登记至确定中标人期间,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中标,不得继续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并应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拟用的项目负责人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项目业绩”-“业绩”中,项目负责人显示“在建”的不得进行投标。
3.4拟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3.5拟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拟任本工程的造价工程师(1人):具有有效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3.7拟任本工程的质量评定员(1人):具有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的水利协(学)会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员岗位培训证书。
3.8拟任本工程的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均须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相应岗位培训证书或职称证书;
上述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同时提供企业所在地社保局开具的投标登记前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交的有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且在投标登记阶段及投标阶段应一致。同时,上述人员必须可从“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人员信息”中能被查询到,且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对应的网页截图或者网页资料,招标代理将在投标登记期间进入“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人员信息”进行查询,如有人员查询不到或查询结果跟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网页资料)不一致,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登记。
3.9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工程建安费用3000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业绩必须可从“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公众查询途径“项目业绩”或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平台”公众查询途径“从业单位”“工程业绩”中能被查询到,需提供对应的网页截图或者网页资料,并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③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项目验收鉴定书或意见函复印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业绩的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10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及拟投入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登记前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完成录入手续并通过公示,未被列入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信用体系黑名单;②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未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被有关部门以文件的形式发出通报(或批评或通知或行政处罚)。
3.11由于本项目施工现场场地建设条件较为复杂,且能在保证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如期开工、按时、按量完成施工任务,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自行到叶塘镇群星村、留桥村、洋陂村、新生村了解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并为杜绝挂靠行为,投标人应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造价工程师、质量评定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在自身企业投标登记前携带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其本人资格证(或职称证、岗位证)复印件及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投标诚信承诺书到招标代理机构处(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梅水路归读一品(金沙花园)诗韵C座西1号,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753-2237010)办理投标诚信承诺手续及携带《投标申请人登记资料一览表》中的资料核查(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负责提供相关资料,提供的投标登记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验证的除外)核查后退回),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至5月17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二)。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及人员信息登记,无企业信息登记及人员信息登记的资格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4、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17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代理机构盖章后的《投标申请人登记资料一览表》及投标登记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办理投标登记申请,逾期恕不办理。
5.2招标文件费20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21年6月3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建设工程”栏目的“项目查询(日常安排、答疑纪要)”)。
7.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核查并准时参与开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兴宁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办公地址:兴宁市205国道秀塘围兴宁市自然资源局8楼
联系人:廖先生联系电话:0753-3238632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康嘉阳实业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梅水路归读一品(金沙花园)诗韵C座西1号
联系人:张工、钟工联系电话:0753-2237010
日期: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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