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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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信息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06-07 12:00:00 投标截止日期:2021-06-11 12:00:00 【供应商登录】
【项目投标文件模版】
说明:采购明细需登录后,点击详情方可下载
{本项目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1.申报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恒 27401158
3.预算金额:880,000元(暂定价)
4.项目类型:服务类
(二)项目
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由我局作为道路交通领域政府投资项目的提出单位,负责统筹项目策划储备、项目登记、项目建议书编制等相关工作,并按规定程序申报论证与审批。为顺利开展区道路交通领域工程建设立项工作,我局亟需开展光明区2021年度道路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
(三)项目目标
做好道路交通领域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及立项相关工作,加快推进光明区市政道路交通建设,补齐交通基础设施短板。
(四)工作内容及成果
负责光明区2021年度道路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项目建议书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依据。
2.项目周边现状分析。包括:项目周边交通现状分析、周边土地利用情况分析、项目周边建设条件分析等。
3.项目的需求分析和建设规模。
4.项目建设场地选择及建设条件和方案。
5.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价。
6.项目建设模式及计划。包括:项目招标方式、项目建设模式、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7.项目投资估算及效益评价。包括: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率的初步评估、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等。
8.项目建设可行性总结及建议。
投标人编制的项目建议书应满足国家现行行业有关标准及深度要求。每个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图册成果,电子版2份和纸质版4份。
三、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组织实施要求
为确保本次项目投标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投标人应成立项目组,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各项目建议书的编制。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10人,且都具有市政类专业职称或资格证书(市政相关专业:如道路、交通、桥梁、给排水、电气、造价、绿化/园林景观等)。
(二)服务期限要求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12个月,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项目预算用完之日结束,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验收要求
每个交通建设工程项目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并通过发改部门审批。
(备注:若无法通过发改部门审批立项,则无需对项目建议书编制进行支付,中标方不得以此进行索赔)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固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先行注册为我单位招投标系统平台供应商。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新增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乙级(市政交通)及以上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12个月,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项目预算用完之日结束,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服务地点:深圳市光明区。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金额:项目预算总金额不超过88万元(暂定价)。
2. 投标总价(人民币)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
3.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投标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用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
(四)付款方式:
单独子项目通过发改部门审批完成立项后,采购人会同中标人将项目合同及相关资料一并移交至项目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负责支付相应的项目建议书编制费用。每个子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实际支付费用根据发改部门立项批复的总投资为基数,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及《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0〕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基准价计取,一次性支付。工程的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行业调整系数分别按1.0,0.7计取。
(备注:如因政府预算调整、资金计划未能及时下达等原因导致未能及时付款,招标方不需承担任何责任,中标方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方索赔)
(五)项目售后要求:
1. 售后服务内容
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和项目申报等技术支持。
2. 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2)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3)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售后服务。
3.售后服务期限
本项目最后成果提交采购人后即进入售后服务期,要求由中标单位提供1年的技术支持。
六、违约责任
1.供应商提供的成果不能通过评审,采购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
2.供应商如将采购人所委托完成的任何工作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人的,采购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
3. 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如不经采购单位同意擅自更换,则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或根据情节对其处以5000元/次的罚款。
七、其他
光明区2021年度道路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合同,采用“框架合同+子项目合同”形式签订,合同价为项目的投资估算为基准,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及《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0〕8号)的有关规定计取。单独子项目的合同价累计不超过88万元。项目通过发改部门审批完成立项后,项目合同一并移交至项目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负责支付相应的项目建议书编制费用。实际项目支付金额以发改立项批复投资总金额为基准,并依据上述有关规定计取。
响应方式:投标人在2021年6月11日(周五)中午12:00前,将投标文件(只接受PDF文件格式,将所有资料合并为一个PDF文档。)通过我局网站提交(新用户请在本网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录入信息,待完成单位资料审核后,点击“供应商登陆”报价并上传标书)。逾期响应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提前注册账号,新注册账号需2-3工作日审核通过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 邮政编码:518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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