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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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GPCGD213109FC022F
项目名称:广东省无居民海岛调查与海岸线管理——广东省海岛监视监测能力建设一期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58,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东省无居民海岛调查与海岸线管理——广东省海岛监视监测能力建设一期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558,8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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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其他办公设备
其他办公设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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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其他货物
其他货物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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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总体设计方案,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审核。2.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采购和配套安装服务。3.合同签订后75个日历日内,投入试运行并通过第三方机构组织的评审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以联合体形式报价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条款)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报价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条款)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联合体形式报价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条款)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以联合体形式报价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条款)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以联合体形式报价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条款)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联合体形式报价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条款)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以联合体形式报价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该条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无居民海岛调查与海岸线管理——广东省海岛监视监测能力建设一期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成员不多于两家(以联合体形式报价时,提交《联合体共同报价协议书》原件)
(2)供应商须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报价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以联合体形式报价时,联合体任一方满足该条款即可)
(3)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报价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以联合体形式报价时,联合体任一方满足该条款即可)
(4)供应商须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报价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以联合体形式报价时,联合体任一方满足该条款即可)
(5)报价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报价时提供证书复印件。(以联合体形式报价时,联合体任一方满足该条款即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30日至2021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13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1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3/index.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8/index.html。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海洋发展规划研究中心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华东路547号5-7楼
联系方式:020-8447851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方式:020-62791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燕
电话:020-62791656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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