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垃圾清运项目更正公告
我院采购中心组织的无锡市人民医院建筑垃圾清运(项目编号:WXPHCG-E2021-012)采购项目,已于2021年4月29日在无锡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布更正公告。
更正事项及内容:
一、 原公告中:“三.报价人资格要求:C、报价人营业执照中具备城市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资质。”此要求变更为“报价人营业执照中具备建筑垃圾清运或建筑垃圾处置或特种垃圾的处理等相关资质。”
二、 原公告中:“三.报价人资格要求:D、清运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为城管部门批准的有效期内的装修垃圾环卫专运车(提供相关证明),车辆驾驶员需具备驾驶证、行驶证。”此要求删除。
三、 原招标文件中:“二.报价人须知中(五)响应文件的组成:(7)报价人营业执照中具备城市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资质。”此要求变更为“报价人营业执照中具备建筑垃圾清运或建筑垃圾处置或特种垃圾的处理等相关资质。”
四、 原招标文件中:“响应函中(7)报价人营业执照中具备城市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资质。”此要求变更为“报价人营业执照中具备建筑垃圾清运或建筑垃圾处置或特种垃圾的处理等相关资质。”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6月16日9:00起五个工作日内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截止期后的资质材料恕不接受。
原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7日下午17:00 止,现我中心将原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延长到2021年06月25日下午17:00。
如采购文件涉及到以上修改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做相应修改。请采购文件的收受人下载此更正公告,于投标截止日前书面回函(传真件)我采购中心,逾期不回视同收到此公告。
无锡市人民医院采购中心
202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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