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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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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西乡塘区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第二批)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NZC2021-G3-070048-JGJD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XXTZC[2021]1391号-001
3.项目名称:西乡塘区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第二批)采购项目
4.预算金额:无明确预算,具体金额由中标人与服务单位协商。
5.采购需求:西乡塘区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第二批)采购,招标入围家数:30家,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服务期限:本项目定点采购管理服务期限为3年,相应的经营资格许可期限为1年(到期后,中标企业需提供其服务的西乡塘区范围内单位或个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项目合同,不提供的不给予发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评审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参见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单位下载采购文件等文件的操作指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9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2021】71号文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起,凡进入南宁市公共资源统一交易平台(含各县区分支机构)招标采购的非全流程电子化(纸质标)项目,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
(1)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 月 日09时30分。
(2)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投标文件必须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且必须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当面签收,逾期送达的竞标或投标文件无效。逾期送达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电子邮箱、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代表姓名、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4)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竞标或投标文件。
(5)邮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308室
收件人:谭琦辉
联系电话:17677192991
(6)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
截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招标人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招标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7)关于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初步检查通过后,现场宣读投标人名称及其他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应做好开标记录表,交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其他内容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
(8)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①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中“电话”内容,投标人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委托代理人的电话。
②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③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填写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关于开标会的有关要求:
采用邮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不到场参加开标会,采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每家投标单位仅限1人到场)。
(10)为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资金周转或融资困难问题,南宁市政府采购试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制度,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金融服务。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办理要求与办理方式,详见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专栏。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宁市西乡塘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金水湾花园28栋
联系人:占队长
联系方式:0771-23225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项目联系人:谭工 联系方式:0771-2850120
3、监督部门:南宁市西乡塘区财政局
投诉电话:0771-3130365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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