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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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本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教学仪器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QZB2020-344
项目名称: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教学仪器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0万元
采购需求: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教学仪器(采购需求表内全部内容)
交货期/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
内。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规定),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
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3.1自2020年12月29日08时30分起至2020年12月3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
同),请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自行登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
站)下载。4
3.2确认参加谈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16时00分。
*请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3.3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
(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
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
办理CA认证。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投标人注册,CA数字
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3.4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CA登录区”下载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
截止时间”
之前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确
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5凡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月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
采
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月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谈判保证金:人民币0.5万元(提交方式请见谈判文件中保证金条款具体要求)。
7.2公示媒介: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7.3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
系。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硅谷大街429号
联系人:朱志清5
联系方式:0431-85180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鼎企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栋6楼
联系人:赵月
电
话:177043707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月
电话:17704370723
名称:吉林鼎企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账号:22001450100059999998
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9.1特别:如开标时仍属于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活动流程按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疫情
防控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交易活动的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9.2凡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9.3供应商代表要按吉林省、长春市有关防疫规定,确保自身健康状况,参与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均应自
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规定的口罩,自觉保安全间隔距离,自觉维护好场地卫生和秩
序,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如违反相关防疫规定,由供应商自行
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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