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大连市委员会培训交流服务、大连市青少年合法权益维护及社会保障支持服务采购项目单一采购公示
一、
项目信息
采购人:共青团大连市委员会
项目名称:共青团大连市委员会培训交流服务、大连市青少年合法权益维护及社会保障支持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按照“三定方案”,团市委承担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处理、协调与全市青少年权益相关事务;对大连市群团组织综合服务中心承担的青少年权益保护、教育培训等服务保障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的职责。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6.89
采用单一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具体说明:依据《中共大连市委办印发(大连市群团组织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委办[2018]43号),中所赋予大连市群团组织综合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是为群团组织履职提供事务服务工作;为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提供服务;承担青少年教育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为广大青少年提供各类服务等。
大连市群团组织综合服务中心,是大连市委直属事业单位。其职责为承担群团组织履职所需的事务服务工作,并面向社会提供相关公益服务。因此,为共青团提供服务是职责所系,有绝对优势和具有唯一性。
大连市群团综合服务中心所属创业创新部,是原共青团大连市团校,其多年以来一直负责共青团市委培训工作。因此,大连市群团组织综合服务中心所属的创业创新部(市团校),在前期系统建设中,已经进行了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接口,有利于实现统一管理、系统对接、数据共享。团校熟悉共青团工作,了解团队干部特点,掌握团队干部培训规律,具有专业的师资体系,是我市最为专业的团队干部培训基地。
综上所述,目前只有大连市群团组织综合服务中心具备大连地区全方位承接青少年合法权益维护及社会保障支持服务和团干部培训交流的工作基础和服务能力,并可保障工作顺利稳定运行。
鉴于上述理由,以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和《大连市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项目拟采用单一方式采购。
二、
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大连市群团组织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南山路100号
三、
公示期限
2021/6/4至2021/6/11
四、
其他补充事宜:
五、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孙洪宇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南山街10号
联系电话:0411-82636050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大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38号
联系电话:0411-82569875
3.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汪亚辉、杜俊峰
联系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50-2
联系电话:0411-83608842-111
六、
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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