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招标文件内容:
3.4.1
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一标段:20000元整
二标段:20000元整
三标段:20000元整
四标段:20000元整
五标段:20000元整
六标段:20000元整
七标段:30000元整
八标段:20000元整
九标段:20000元整
十标段:20000元整
十一标段:20000元整
十二标段:30000元整
十三标段:30000元整
十四标段:20000元整
十五标段:20000元整
十六标段:50000元整
十七标段:60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形式:保函
缴纳保证金事项: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交纳的银行缴款凭单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注、(附言或用途内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可简写,但简写必须明确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提交的保证金仅对本项目本次招标有效。
现修改为:
3.4.1
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一标段:20000元整
二标段:20000元整
三标段:20000元整
四标段:20000元整
五标段:20000元整
六标段:20000元整
七标段:30000元整
八标段:20000元整
九标段:20000元整
十标段:20000元整
十一标段:20000元整
十二标段:30000元整
十三标段:30000元整
十四标段:20000元整
十五标段:20000元整
十六标段:50000元整
十七标段:60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形式:保函(投标单位基本户或全国商业银行出具的保函)
缴纳保证金事项:投标人将投标保函凭证附在投标文件中。
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项投标保证金中(107页),原内容“附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修改为“附投标保函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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