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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2021-08-19
各投标人:
现对“交投地产·彰泰滨江学府售楼部展示区园林景观工程(项目编号:BJXF-GZ-004(2021))”招标文件作以下的澄清修改,如本澄清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4.1投标担保:
开户名称:贺州市君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市西约支行
银行账号:2109380509100105258
联系地址:桂林市象山区民族路98号彰泰集团310办公室
缴纳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18172004739,联系人:黄昭凯
退回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18172004739,联系人:黄昭凯
修改为:
开户名称:贺州市君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市西约支行
银行账号:2109380509100105258
联系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辉耀美好家园8栋二楼财务室
缴纳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13367716045,联系人:李瑶
退回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13367716045,联系人:李瑶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二、投标人须知3.4 投标保证金:
3.4.3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递交了履约担保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招标人收到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书面请款资料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对未中标人(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除外)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且招标人收到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书面请款资料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投标保证金退还程序:投标人收到中标结果通知书(或超出投标有效期后),向招标人出具①招标人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②投标人预开具的收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收据;③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随附投标人基本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等信息);④如投标人需收取招标人支付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投标人需提供税务机关开具的利息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需与招标人书面确认。投标人将上述材料送(寄)至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地址或招标人经办人处(经办人:黄昭凯,地址:桂林市象山区民族路98号彰泰集团310办公室,联系电话:18172004739),招标人收到上述材料后将投标保证金通过银行汇至投标人基本账户内。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格式如下:
修改为:
3.4.3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递交了履约担保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招标人收到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书面请款资料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对未中标人(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除外)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且招标人收到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书面请款资料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投标保证金退还程序:投标人收到中标结果通知书(或超出投标有效期后),向招标人出具①招标人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②投标人预开具的收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收据;③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随附投标人基本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等信息);④如投标人需收取招标人支付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投标人需提供税务机关开具的利息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需与招标人书面确认。投标人将上述材料送(寄)至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地址或招标人经办人处(经办人:李瑶,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辉耀美好家园8栋二楼财务室,联系电话:13367716045),招标人收到上述材料后将投标保证金通过银行汇至投标人基本账户内。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格式如下:
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贺州市君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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