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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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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采购膏方制剂中心设备及基础建设(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新千国际广场19号楼12层112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 31日 09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本项目
项目名称:采购膏方制剂中心设备及基础建设(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9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95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三个月内由社保和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附相关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磋商供应商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磋商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20天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须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8 月20日至2021 年 8月26 日,每天上午 9时 至12时 ,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新千国际广场19号楼12层1124室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售价:5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 8月31日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新千国际广场19号楼12层1124室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 8 月 31日 09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新千国际广场19号楼12层112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门源回族自治县中医院
地 址:门源县浩门镇西大街43号
联系方式:0970-86211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新千国际广场19号楼12层1124室
联系方式:0971-5119115
项目联系人:康先生
电 话:0971-5119115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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