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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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02008-0008007001-0014采购品目:其他服务预算金额:8,640,000.00
代理机构: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许基彬项目经办人:杨学斌
项目概况
有害垃圾运输处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02008-0008007001-0014
采购项目名称:有害垃圾运输处理服务项目
采购预算金额(元):8,640,000.00元
最高单价限价(如有):15,000.00元/吨
采购需求:
UNKNOWN{包号
项目内容
数量
服务期
采购预算最高单价限价
(人民币:元)
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元)
A
UNKNOWN{有害垃圾运输处理服务项目
1项
三年
15000.00/吨
8,64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书”作相关承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经过当地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的有害垃圾或者危险废弃物的收贮场地”或“取得地级市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含贮存”;2)投标人须具有“地级市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中许可类别须有:电池、日光管、硒鼓墨盒、电路板其中一类或以上,核准经营方式含处置或利用”或“投标人与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中许可类别须有:电池、日光管、硒鼓墨盒、电路板其中一类或以上,核准经营方式含处置或利用的专业机构签订的转移处置危险废弃物的协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01月0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
方式:现场购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售价:15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415开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在采购结果公示前应自行通过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建档入库,已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库(企业身份为“政府采购类”)的除外。入库路径:1.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2.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登记-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操作详情详见东莞市政府采购网→重要通告→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建档入库的通知。
投标人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平台供应商注册栏目进行操作,如遇到相关注册问题,按“办事指南”相关事项处理,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采购结果公示前完成注册登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莞龙路141号
联系方式:0769-22699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禧中心B座413
联系方式:0769-286816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基彬
联系电话:0769-2868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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