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连云港高新区新浦工业园快递电商产业园(一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湖南省连云港高新区新浦工业园快递电商产业园(一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湖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0-11-24 |
详细内容:
|
连云港高新区新浦工业园快递电商产业园(一期工程)
EPC工程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浦工业园许安路南、道浦路东;
2.1.3招标控制价:22687.53万元(其中总体规划设计费 50万元,施工图设计费300万元,暂列金额:1873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
①设计质量:设计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需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②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③工程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及招标人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总承包(EPC)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及技术服务与指导;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安装等,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土建(厂房、开闭所、门卫室、消防水池、消防泵房等)、室外装饰、室内装饰、智能化工程(卫生间、楼梯间、消控室、传达室等)、给排水、电气、消防、雨污水管网(要求雨污分流)、给水管网、污水管网、消防水管网、室外配套附属【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照明、景观绿化、变配电房、停车位、围墙等】及厂房的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施工及资料的收集、整理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过程承包,配合业主完成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核,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
(2)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施工企业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有建筑工程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需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在有效期内)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注:依据建市规(2019)12号规定: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4年1月1日以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30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或设计项目。
如果以上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如果是联合体合同业绩,投标人须为合同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业绩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为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则本次拟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该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中也必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果提供的为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则本次拟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该工程施工类似业绩中也必须是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果提供的为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则本次拟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该工程设计类似业绩中也必须是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原件且必须反映出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时间等需要明示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3.2自2018年11月23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权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19年11月 23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20年8月 23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如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 号《连云港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连建发【2018】96 号《连云港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本工程要求投标企业自行承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和经济法律责任
②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 号、苏清办【2020】2 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将不予受理投标;
③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执行最新文件苏建规【2020】1号文规定,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⑤本工程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6 号、连建发[2019]182 号,投标人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要求动态监管核查结果合格,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⑥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⑦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23 日至2020年 11 月 30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的两阶段评标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纸质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纸质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合格分21分及以上)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选择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前5 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 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方案设计文件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 名的,由评标委员会判断是否具有竞争性,判定是否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对资格审查(电子投标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3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并提供结构,设备专业设计说明(1分)。
2.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并科学、合理(1分)。
3.各专业设计说明(1分)。
4、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1分)。
2.总平面布局(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1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1分)。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2分)。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1分)。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1分)。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2分)。
3.建筑功能(9分)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分)。
2.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满足使用功能,先进合理(4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3分)。
4.建筑造型(4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提供表达设计意图的效果图文件(1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1分)。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1分)。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1分)。
5.结构方案(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1分)。
6.设备方案(2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1分)。
7.建筑节能(3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建筑节能措施(1分)。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1分)。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节能建筑标准(1分)。
8.设计深度(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为:3%、3.5%、4%、4.5%、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代表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6.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分)
A、答辩程序及方法
(1)、答辩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行;
(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要求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3)评标委员委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由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4)评委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5)项目负责人接到评标委员会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到达评标现场,如不能及时到场,将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 ;
B、 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分值0-2分:
(1)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晰得2分。
(2)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提问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晰得1.5分
(3)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提问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表述基本清晰得1分
(4)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提问不准确,或对重点不把握、表述不清晰得0.5分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每超过10页扣0.1 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3分)
1、工程设计团队中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且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项目组成员中具有BIM证书(工信部或人社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
3、项目组成员中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
注:提供以上人员相应的BIM证书、职称证书(不含地方职称)、注册资格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2020年5月-2020年10月)等原件的扫描件,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否则不得分。
5
工程业绩(3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过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30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或设计项目,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2016年1月1日以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30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或设计项目,每提供一个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
1、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证明表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交)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如整体工程按单项工程分批验收的,以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
如为设计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设计项目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出具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审查证明材料)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证明文件为准。
如果以上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如果是联合体合同业绩,投
标人须为合同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业绩不予认可);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果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类似业绩中也必须是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果在工程施工项目类似业绩中必须是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果在工程设计项目类似业绩中必须是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时间等需要明示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 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3、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4、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
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5、投标人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重复计算,资格审查业绩与评标办法中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计算。
评标办法说明:
以上涉及得分项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并作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技术标文件除外)
提供的方案设计文件中必须包含必要的设计说明、图纸,以及投标人根据自己表达对设计任务书及方案理解等相关内容。
如果投标工具格式或者需要的扫描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将所需材料上传投标工具其他材料中。
定标:评定分离法,定标方案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除初步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采用纸质版投标外,其余投标文件商务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经济标等(资格审查材料仍须同时上传至网上投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货物模块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上传(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上传)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设计文件),且CA 密码锁、投标备份文件(如提供)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 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网上上传投标文件,要求所有文件清晰完整上传,评委评审一律以网上上传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投标备份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备份文件,如提供,建议投标备份文件采用U盘或者光盘形式。投标备份文件应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备份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的网络投标CA 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备份文件”导入不成功作无效标处理。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捌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扬天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 地 址: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
开发区长江路6号 盛阳光大厦B座3505室
特别提醒: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FCA或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3号楼
CA办理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同号)
耿立珍17751872787(同号)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 飞18261319191
客服电话
4001662366
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平台——7.0投标人”下载“新点投标工具”下载网址:http://218.92.16.219:88/LYGNET_hy/JSGCZtbMis2_LYG/Pages/DownLoadQuDong/DownLoadTB.html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国泰新点
客服技术支持
400-998-0000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黄 工
0518-85861319
QQ:2869799868
15896100880(造价)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需另提供5 套完整书面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副本四套),设计文件单独装订密封。设计文件(A3 文本五份)采用胶订,不得采用活页方式。纸质投标文件应密封,封袋外均需标明标段名称和封袋內文件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疫情防控事项:
1、本项目保证金无需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财务室确认,汇款凭证复印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即可。
2、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为避免现场人员聚集,每家供应商只可委派一人,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与江苏省签署健康通行码互认协议的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湖南省等外省持“绿码”人员均认可,同时需现场使用手机扫码查询个人轨迹),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3、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在二楼大厅分散就座,不扎堆聚集,宣布评审结束后,及时离场。
4、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
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