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目前,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改建培训基地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1.项目名称: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改建培训基地项目。
2.评估主体: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单位: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4.建设地点:乌海市清泉街北侧、沃野路西侧,现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公司职工培训中心院内。
5.建设规模与内容:
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危旧宿舍楼及卫生间,改建为实操教学及安全培训综合楼。改建后的实操教学及安全培训综合楼,为单栋多层公共建筑,地上5层,局部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5569.18平方米,其中:地上14930.97平方米,地下638.21平方米,局部地下一层为设备用房和消防水池,配套电气、采暖、给排水、通风空调等工程内容;同时包括相应的室外工程改造。
6.建设期限:32个月。
7.建设性质:改建。
8.项目总投资:6499万元。
9.资金项目资金由乌海能源公司自筹按计划进行列支。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的精神,现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4月29日)。
1.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的影响; 2.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3.本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如欲了解详细情况和反馈意见,可以通过电话方式与如下单位联系:
单位名称: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滨河区神华街南创业路
联 系 人:福春
电 话:18547314731
评估机构:内蒙古拓新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购物中心C座1003号
联 系 人:金道茹娜
电 话:0471-3975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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