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全国招标信息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河南省米河镇城中村改造项目(镇区社区)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河南省米河镇城中村改造项目(镇区社区)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3-18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增容工程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巩义市米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本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增容工程。

2.2 招标编号:巩建公开【2021】027号。

2.3 建设地点:巩义市米河镇镇区社区。

2.4 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米河镇镇区南部,地块北临郑铝铁路专用线、南邻镇区南部、东临马米路、西邻南汜河,主要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所在区域施工临时用电增容工程 。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8 质量标准:合格且以供电部门送电验收合格为准。

2.9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不含临时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自行承诺),拟任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近半年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是网上查询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的页,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7-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成立年限为准,新成立公司未满一年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4 信誉要求:

3.4.1 企业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以及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3.4.2 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河南、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ccgp.gov.cn)信息查询,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注: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现场查询记录为准)。

3.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2 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头单位,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3.6.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成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1年3月19日9:00至2021年4月8日17:00,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4招标文件以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版本的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注: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和签章软件,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文件上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4月9日9:0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YTF)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yggzyjy.gov.cn )”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完毕(注: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上传需进行CA认证。),各投标人需使用本单位CA锁(制作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锁)对本单位的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不见面方式解密。

5.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YTF)逾期上传的,招标人及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年4月9日9:00(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不见面开标室(一机位)。

备注:(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评标委员会不再对投标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验证。所有投标单位不需提供证书原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所有投标人应提前30分钟,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218.28.244.138:801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行远程开标的准备工作。

(3)所有投标人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后,及时登记开标联系人信息,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确保投标文件解密、现场答疑澄清、多轮报价等活动能够正常进行(注:解密时间系统默认为30分钟,延时10分钟,40分钟内投标人未进行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详见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下载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并按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网络环境,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7. 发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义市米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巩义市米河镇行政路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1-64338248

监督单位:巩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巩义市政通路14号

邮编:451200

电话:0371-64361629

电子邮箱:gyzjjz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马先生、李女士

电 话:0371-609925070371-86688490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8日

招标历史
历史招标
云南省华宁县青龙镇落梅村民委员会龙湖井村新农村建设—科技文化居家日照中心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上海市2016年度长宁区河道管理所保洁船项目的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陕西省蓝田县教育局基层学校取暖用煤采购项目(第一包)废标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智慧社区安全管理建设项目-一期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深圳市珍珠棉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山东省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编制项目更正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业务综合楼物业服务采购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广西贵港市港南区档案局智能密集架采购及安装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深圳市四联小学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设备采购中标通知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内蒙古敖汉旗萨力巴乡政府体育设备询价预审公告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图书招标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全国招标信息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