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2-25 09:26 :大 中 小
厦公投翔监招字[2021]00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翔安区新店街道2021~2022年度零星项目的监理单位预选承包商(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 以(批文名称及编号)党工委扩大会议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
2.2工程建设规模:单项监理或第三方监理服务合同额在10万元以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的零星工程(工程建设规模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体现“同类、同等”的特征指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单项监理或第三方监理服务合同额在10万元以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零星工程,(具体以业主发包的项目为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监理取费标准执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 [2007]670号)计算并下浮不超过20%(厦发改投资[2008]360号文规定)。监理取费费率百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实际监理费按区财政审核所或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的为准。监理酬金的计算以所承接的每个单项目分别计取。
本工程监理阶段含 保修阶段的监理。保修阶段的服务收费执行闽价房[2007]273号文的有关规定,按保修服务工作所需工作日计算。监理酬金的计算以所承接的每个单项目分别计取。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本年度监理招标的责任期以实际承接工程分开计算,监理责任期自实际承接工程的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缺陷责任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65日历日。相关服务期限详见协议书。
2.7质量要求:本工程监理质量目标至少要达到合格 标准,若有个别项目要求市优良及省或国家级优良工程质量的另行增加计取优良增加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企业法人注册地为厦门市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不少于2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各不少于1个)中的(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不少于2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各不少于1个)中的(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本招标项目采用纸质标)
投标人如有意参加本次投标可直接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统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2月25 日至2021年03 月02 日,每天上午9:30 时至11:30 时,下午15:00 时至17:00 时,地点:厦门市同安区北镇二里96号1402室(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投标资料于2021年03 月05日15 时00分至15时30 分送达厦门市同安区北镇二里96号1402室交给招标人,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5个,排名前3名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监理单位预选承包商。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发布公告8.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顶曾路360号 ,邮编:361102
电子邮箱:/
电话:13950033546,传真:/
联系人:朱铭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北镇二里96号1402 ,邮编:361199
电子邮箱:65438448@qq.com
电话:13074851503,传真:0592-7270688
联系人: 李金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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