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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水文仪器检测中心改造工程(房建部分)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北水文仪器检测中心改造工程(房建部分)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冀发改农经(2020)172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省水文勘测研究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水文勘测研究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1项目名称:华北水文仪器检测中心改造工程(房建部分)设计; 2.1.2 建设地点:河北省水文勘测研究中心院内; 2.1.3 建设规模及内容:改建检测室1220.47㎡:拆除原址新建流速仪检测室,在检测室内建控制室(32.4㎡),配套装饰装修、供排水、供电、供暖、防雷、温湿度等设施。改造检测业务用房522.37㎡:本次拟改造业务用房一至二层的装饰装修、供排水、供电、供暖等配套设施。其中一层布置样品检测室、样品未检室、仪器修理室、仪器库房、易燃易爆物品库房、样品已检室、备用电源室、文印室;二层布置流速仪检测室、测深仪检测室、电波流速仪检测室、雨量计检测室、超声波流速仪检测室、阅卷室、资料室; 2.1.4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文件; 2.1.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伴随的技术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1.2其他要求:(1)本项目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 特别:投标人须关注(http://110.249.147.67/G2/)进行相关信息注册(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8-23 09:00 至 2021-09-13 1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以下简称“惠招标”)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09998。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9-13 14: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联系人:刘长峰 电话:0311-69052068或在惠招标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省水文勘测研究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85号
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邮编:
050031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高雅
联系人:
付蔚、刘长峰
电话:
0311- 85696560
电话:
0311-6905206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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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311-69052033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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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heanhuipp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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