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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316:31洪蓝街道浏览次数:加载中......
一、受洪蓝街道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代理组织溧水区人民政府洪蓝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拆除及垃圾外运处置工程的招标工作,现邀请有意向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溧水区人民政府洪蓝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拆除及垃圾外运处置工程
2.工程地点:洪蓝街道平安西路86号
3.发包内容:办公用房拆除及垃圾外运处置
4.工期要求:7天
5.最低限价:1元/㎡,建筑物总面积2507.76㎡,(以评估公司出具的报告数据为准),投标价低于此价格按废标处理,由中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支付,实际支付费用=中签单价*面积。
6.服务内容及要求:区域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等标的物由中标单位组织拆除,现场所有垃圾均由投标人清运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置,场地平整至±0,交付招标人验收前场地覆盖4针目规格防尘网,施工时场界搭建围挡,湿法作业,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现场的围挡最终移交招标人。
7.质量要求:拆除、平整完成后覆盖4针目规格防尘网并周边设置围挡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经理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20年5月—2020年10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并加盖单位公章
(5)申请人信用等级:施工企业信用分必须在70分(含)以上,且必须在溧水城乡建设局颁布的2020年上半年溧水区政府投资项目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名单上(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信用评分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单位必须为2019—2022年度溧水区房屋征收拆迁建筑拆除企业入库单位;(入库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是在溧水区渣土管理部门进行了渣土运输准运备案且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溧水区渣土运输企业准入证书(五小准入证书除外)及道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①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②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④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申请人请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信用管理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溧水城乡建设局颁布的2020年上半年溧水区政府投资项目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分表、2019—2022年度溧水区房屋征收拆迁建筑拆除企业入库单位证明文件、溧水区渣土运输企业准入证书及道路经营许可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5日止,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5日17:00分。申请人必须在上述时间内完成报名。
五、确定承包人的方式:最高投标报价法
高于底价的最高报价人作为中标人,最高报价相同时,将通过摇号选取中标候选人。
七、履约保证金数额及缴纳方式:
1、施工单位中标后,以中标公司名义缴纳履约保证金8万元,不接受个人汇款。如延期未交,则视为自动放弃,由中标的第二名递补为中标人。依次类推,如第二、第三名全部放弃,则该项目进行二次招标。
八、其他要求:
1.项目不组织现场勘察,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充分考虑现场后进行报价,后期不得因任何理由发包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如未按要求报价,视为废标。如有需要请联系:杜主任13912936319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要求:投标人的项目经理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3、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除执行通用条款的相关规定外,承包人必须按照江苏省、南京市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实行文明施工管理,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负责;注重安全保障,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及因此发生的费用(包括造成招标人工期延误,并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招标人:洪蓝街道拆迁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和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一品骊城4号综合楼三楼
招标人联系人:杜主任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13912936319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7361913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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