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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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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Z12808FW0452007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一、招标条件
本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12808FW0452007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地方财政,招标人为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用于高新智谷物业管理、物业服务项目的工作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或其分站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须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大学生创新、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相关声明函格式及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2)按财库〔2019〕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品目清单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8月31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9月07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时间: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7日,每天上午8时30至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营业执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邮箱zzywyb777@163.com)同时电话告知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功接收材料后予以发放磋商文件,如因未按要求造成的损失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逾期不候); 方式:转账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最终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7日17:00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3日14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截止时间:2021年9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3日14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时间:2021年9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9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12808FW04520070
项目名称: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资金地方财政
预算金额:320000元
采购需求:用于高新智谷物业管理、物业服务项目的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内
服务期:一年
售后服务(质保要求):服务期限一年,按要求保证服务质量
投标保证金: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或其分站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须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大学生创新、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相关声明函格式及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2)按财库〔2019〕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品目清单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7日,每天上午8时30至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营业执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邮箱zzywyb777@163.com)同时电话告知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功接收材料后予以发放磋商文件,如因未按要求造成的损失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逾期不候);
方式:转账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最终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7日17:00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9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9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服务时间:按照实际工作岗位不同,确定工作日程。严格执行签到等工作制度,严禁擅自离岗。
(2)服务范围:高新智谷全区域。
(3)安全保障:中标公司承担人身保险、伤亡事故经济补偿、税金、餐费、福利费。
(4)如果乙方不履行服务义务或履行服务义务达不到甲方要求时,甲方将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扣发服务费等)或随时予以解聘。
(5)所有物业维护的专业设备,由乙方自行配备。
(6)所有物业维修员工必须持证上岗。
(7)甲方认为乙方应承担的工作,乙方必须无条件完成。
(8)乙方由于自身原因,不能继续提供服务,需终止服务时,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扣发其一个月或更多的服务费。
(9)甲方对乙方服务不满意,甲方有权扣罚乙方当月部分服务费或全部服务费。
(10)本年度服务到期后,经甲方评估、认可后,新一年服务可采取续标手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地 址:龙沙区卜奎南大街787号
联系方式:0452-566851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文化大街林华小区1号楼3号商服
联系方式:13803613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1380361389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龙沙区卜奎南大街787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52-566851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文化大街林华小区1号楼3号商服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3803613899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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