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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蒙县水库存量资产PPP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蒙县水库存量资产PPP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C-A1-2142040
项目名称:阜蒙县水库存量资产PPP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051.21万元
最高限价:年化收益率6%(最高价),经营使用权转让价值230512100.00元(最低价);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服务要求
数量
阜蒙县水库存量资产PPP项目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PPP模式实施阜蒙县佛寺水库、八宝海水库、碱锅水库经营权转让PPP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并授予其特许经营权,在项目合作期内完成本项目的投融资、运营维护管理,保障阜蒙县近期、远期规划供水及管理要求,满足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在特许经营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应将本项目的所有权利和利益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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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20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融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投融资能力;投融资能力满足项目实际投融资需要,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2)企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
注: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本项目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与竞争并进行资格后审。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领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投标人任选其一,①现场方式: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②因疫情防控时期,投标人可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报名成功投标人的电子邮箱;③注:未参加资格预审也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所有材料需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ykgxzb@126.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GXTC-A1-2142040 +投标单位名称”,在邮件中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符合要求方视为报名成功(资格后审)。
文件售价:免费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9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七、开标日期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14点00分前
时间:2021年9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阜蒙县南环路
联系方式:0418-882356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刘健
邮箱地址:ykgx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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