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师范学院学生公寓
招标答疑澄清公告(第一次)
编号:HBSJ-202106FJ-120001001
各申请人:
经研究,对汉江师范学院学生公寓(标段名称)项目编号:HBSJ-202106FJ-120001001资格预审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原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的《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3.2.3”行的 “类似项目”的定义由“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7500万元及以上的或单体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类工程项目业绩;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时间为准;应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4、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修改为“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7500万元及以上的或单体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类工程项目业绩(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时间为准)。须提供:1、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2、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官网上项目信息备案截图(包含各省级分网;截图内容至少包含网站名称、查询网址、项目信息、项目金额等能明确反映施工内容的信息)”。
二、原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的《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1.4.3(17)”“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的情形由“/”修改为:
1.申请人近三年出现安全生产〔死亡〕事故,被县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通报的;
2.申请人近三年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被县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通报的;
3.申请人近三年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县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劳动主管部门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通报的;
4.申请人在“信用中国”或“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招标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或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的;
5.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审查发现有虚假内容,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上报职能监管部门处置;
6.申请人应针对以上情况提供承诺。”
三、原资格预审文件附件:“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其他要求”中“安全管理”人数由“2人”修改为“3人”。
四、原资格预审文件附件:“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业绩要求”由“申请人近五年完成过1 项 单项合同金额7500万元及以上的或单体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类工程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描述)。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时间为准;应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4、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修改为“申请人近五年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7500万元及以上的或单体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类工程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描述)(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时间为准)。须提供:1、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2、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官网上项目信息备案截图(包含各省级分网;截图内容至少包含网站名称、查询网址、项目信息、项目金额等能明确反映施工内容的信息。”
其他内容不变。
本澄清修改通知为资格预审文件的补充内容,澄清修改通知与资格预审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汉江师范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为励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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