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黑山县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黑山县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已由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锦发改发[2020]3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拟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黑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锦州市黑山县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监理。
2.建设地点:锦州市黑山县黑山镇争光胡同108号。
3.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生效起至建设项目经国家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止(具体周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4.4招标范围:锦州市黑山县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涉及监理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总监须为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投标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请于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1月30日(每天8:00 时至17:00时)到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4.2 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工具软件下载——《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投标人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4.4 投标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14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贾先生
电 话:0416-552254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和乐里28-26号
联 系 人:佟伟静
电 话:0416-3727777
传 真:0416-3895678
邮 箱:lnkllnkl@126.com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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