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
污泥焚烧残渣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置询价公告
本项目拟对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污泥焚烧残渣进行对外销售,将其用于资源化综合利用,现进行公开询价,诚邀有意向的采购人参加。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污泥焚烧残渣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置 。
1.2 询价人(销售人):成都市兴蓉污泥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
1.3 询价代理机构: / 。
1.4 资金落实情况: / 。
1.5 项目概况:询价人将污泥焚烧残渣销售给采购人,采购人按照国家有关环保、安全等规范及标准要求运输并对焚烧残渣综合利用。
1.6 成交采购商数量及成交份额:询价人将根据采购人的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优先满足报价高的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最高购买数量),以各采购人的报价作为合同单价分别签订合同。若剩余可出售数量小于500吨或小于最后一名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最高购买数量),则按剩余可出售数量签订合同。
2.询价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销售范围: 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污泥焚烧残渣年产量约3万吨,采购人可根据实际综合利用处置能力购买残渣量(以采购人实际购买量为准,但采购人最低购买量不能低于500吨/年,除询价人剩余可出售数量不足500吨的情形以外)。
2.2 销售期限: 1年,以第一车出厂时间开始计算。
2.3 交货地点: 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成都市锦江区大安桥村4组附17号) 。
2.4 销售要求或标准: 见技术文件相关要求 。
3.报价(采购)人资格要求
3.1 采购人应依法设立并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
(2)财务要求:近3年(2018年-2020年)或(2017年-2019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连续亏损;
(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2 采购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4.询价销售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本次询价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1 年 4 月 2 日至 2021 年 4 月 9 日(注: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领取询价采购文件。
(1)现场领取:提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领取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成都市锦江区大安桥村4组附17号 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 领取。
(2)电邮方式领取:
① 提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领取人有效身份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扫描件(JPEG或PDF格式)、《询价文件领取表》至邮箱 539600545@qq.com (以上资料均须为盖章的扫描件),资料提交后领取人应及时电话通知采购人。
② 采购人收到询价人完整、合格的资料后及时将询价采购文件扫描件发送至《询价采购文件领取表》中登记的邮箱。由于采购人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填写有误而未获取询价文件的,由采购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③ 采购人在收到询价文件后24小时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向询价人确认收到。采购人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视为已收到询价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6 日 10 时 0 分,地点为 成都市锦江区大安桥村4组附17号 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三楼305办公室 。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发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成都市兴蓉污泥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大安桥村4组附17号
联 系 人: 贾先生
电 话: 15802875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