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中原设计-洛阳航煤项目-混凝土套管框架协议招标顶进施工法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Φ1000×100×2000mmⅢ级钢承口管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中原设计-洛阳航煤项目-混凝土套管框架协议招标顶进施工法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Φ1000×100×2000mmⅢ级钢承口管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5-04-03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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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1次重招)中原设计-洛阳航煤项目-混凝土套管框架协议招标顶进施工法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Φ1000×100×2000mm Ⅲ级 钢承口管(招标编号:NWZ250422-0327-072729)
,
招标人为
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顶进施工法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Φ1000×100×2000mm Ⅲ级 钢承口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中原设计-洛阳航煤项目-混凝土套管框架协议招标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顶进施工法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Φ1000×100×2000mm Ⅲ级 钢承口管
5000.000
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的供货业绩,且合同累计总金额不得低于400万元,时间以发票日期为准。提供业绩清单、相应合同彩色扫描件和发票,合同与发票须对应。如未提供或造假,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资格。(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本次招标生成框架协议易派客下单后1个工作日内响应采购请求,并在框架协议约定条件下签订订单合同保证供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应、延迟供应或新增条件。如违反本承诺将自愿放弃2年内石工建所属单位范围内招标中标资格。
(2)投标人须提供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投标人所投物资完全满足《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 11836-2023)和技术文件的要求,如交货物资不满足以上要求,则投标人无条件同意解除订单合同,并承担订单合同额3%的罚款。如违反本承诺将自愿放弃2年内石工建所属单位范围内招标中标资格。
(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至少3份国家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顶进法钢筋混凝土管(DRCP)检验合格报告(报告中型号可与本次标的物不一致,生产单位为本次标的物实际供货生产厂家,委托单位不做要求),同时书面承诺发货时附带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本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承诺书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4)生产商(制造商)须提供自有厂房、生产车间及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滚焊机、混凝土搅拌机等)的照片和设备发票,所有照片必须在生产商(制造商)的生产经营场地范围内并带经纬度。
(5)流通商、代理商须提供为本标的实际供货生产厂家的厂房、生产车间及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滚焊机、混凝土搅拌机等)的照片和设备发票,所有照片必须在实际供货生产厂家的生产经营场地范围内并带经纬度。
(6)流通商、代理商须书面承诺中标后为本标段供货的实际生产厂家与投标时提供厂房、设备照片、设备发票和检测报告的生产厂家一致。(承诺书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7)生产商(制造商)须书面承诺中标后为本标段供应的物资为自有设备生产。(承诺书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若该标段物资实施第三方监造,投标人必须保证全力配合第三方监造的工作,并保证物资质量和交付进度满足业主要求。(承诺书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4月2日12时0分
至
2025年4月7日12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武汉招标中心,联系人刘鑫。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3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4月23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招标人:
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招标中心
联系人:
常可可
联系人:
刘鑫
电 话:
17801234939
电 话:
16696653112(若无法接通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1245523539@qq.com
电子邮件:
wzliuxin@sinopec.com
招标文件
2025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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