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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购买海沧区警民联调服务公开招标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福建省购买海沧区警民联调服务公开招标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5-04-03
详细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5]HC[GK]2025005

项目名称:购买海沧区警民联调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84,000.00元

采购包1(购买海沧区警民联调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184,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184,0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05020400-人民调解服务

购买海沧区警民联调服务

1(项)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1,184,000.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025年5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各个警民联调室警民联调服务起始日期分别为:嵩屿钟山联合警民联调服务2025年5月28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海沧警民联调服务2025年5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新阳警民联调服务2025年8月10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东孚警民联调服务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无效:(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投标人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2.需提供的材料:投标人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其他商务要求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含项目属性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投标人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02至2025-04-13,(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4-23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3(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若现场提交CA的,请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大厅华沧收标窗口4。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海沧区司法局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

联系方式:0592-65833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嵩屿街道沧虹路95号第八层B区

联系方式:0592-65883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贤堃、危青、刘瑞凤

电话:0592-6588356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2日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电话:0592-65812886581388传真:0592-6588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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